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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房租赁政策落地商办房屋可改为租赁用房

2017-09-16 00:00:00 证券日报
      继9月13日上海出让位于浦东新区、长宁区、徐汇区的4宗租赁宅地后,昨日,上海市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主体参与、多品种供应、规范化管理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此次发布的租赁市场实施意见,总体上符合当前上海住房市场的改革,也和中央推进的租赁市场政策有较好的呼应。这对上海当前高房价的管控是有直接和间接的影响的。
  记者了解到,此次《实施意见》从培育和规范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角度,围绕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住房租赁平台、加大租赁住房供应、培育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加强住房租赁监管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其中,在加大租赁住房供应方面提出,通过新增用地建设、商办房屋按规定改建、引导产业园区建设、稳妥有序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等多种途径,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为实现租有所居的目标提供实物保障。
  严跃进表示,此次政策可以看到一个颇受关注的内容,即提到了存量商办物业可以改造为租赁用房的导向。所以,从此次政策也可以说明,后续对于当前一些高库存或者有争议的商办类物业来说,或有政策方面的调整和改进。
  整体来看,如果说托底盖帽抑制投资、降低一二线热点城市楼市火热行情是2017年上半年楼市调控政策的主要特征,那么进入下半年以来,中央以及各地密集出台的租赁新政,或已成为楼市调控的新特征。
  但在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看来,对于当前的租赁市场来说,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各地发布的租赁政策,其效果如何依然要看实际落地执行情况。由于租售比悬殊,所以对于房源拥有者来说,租赁收益不高,选择长期出租的比例不高,而且相比售价的大幅度波动,房租体现的是房屋的居住价值,相比购房可以选择信贷等杠杆,租房者很难承受房租的上涨。所以在市场交易中,房主或者持有转租权的中介,在定价和交易合同签署上仍属于强势地位,而买卖市场的波动情况也会影响到租赁交易的稳定。
  张大伟坦言,虽然北京、上海等城市都在增加租赁土地供应,但形成房源依然需要一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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