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严查消费贷违规进楼市 银行将核查三类资金流向
2017-09-27 00:00:00 中国江西网
26日,记者从江西银监局了解到,为遏制我省个人消费贷款和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购房领域,我省将进一步规范个人非按揭类贷款管理。省内各商业银行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核查截至2017年9月20日,单笔贷款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购车贷款除外)、单笔贷款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单笔贷款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信用卡透支交易的资金流向和实际用途,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规进入购房领域问题。
我省一定程度存在消费贷流入楼市现象
江西银监局监测数据显示,8月末全省银行业个人消费贷款较上年末增加187亿元,增长17.76%,较去年同期增幅高出4.41个百分点;个人经营性贷款较上年末增加211亿元,增长6.7%,增幅较去年同期高出2.52个百分点。而1~8月,江西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2.6%,增幅低于个人消费贷款增幅5.16个百分点,略高于去年同期增幅0.8个百分点。
以上数据表明,我省一定程度上存在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购房领域的现象。
禁发放以住房为抵押且无明确用途的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购房领域现象的存在,在进一步放大居民杠杆风险的同时,也削弱了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效果。
为了遏制贷款违规流入楼市现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江西银监局联合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紧急下发《关于加强个人非按揭类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个人非按揭类贷款管理,严防借款人通过非按揭渠道违规融资用于购房,严禁发放以住房为抵押且无明确用途的贷款。同时,紧急部署开展个人非按揭类贷款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检查。
银行自查单笔超10万消费贷并整改
我省要求,各商业银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核查截至2017年9月20日,单笔贷款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购车贷款除外)、单笔贷款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单笔贷款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信用卡透支交易的资金流向和实际用途,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规进入购房领域问题。
《通知》还明确,对自查查实确有个人贷款违规流入购房领域的商业银行,必须于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工作。下一阶段,监管部门将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对自查未反映或自查后仍出现违规问题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银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我省一定程度存在消费贷流入楼市现象
江西银监局监测数据显示,8月末全省银行业个人消费贷款较上年末增加187亿元,增长17.76%,较去年同期增幅高出4.41个百分点;个人经营性贷款较上年末增加211亿元,增长6.7%,增幅较去年同期高出2.52个百分点。而1~8月,江西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2.6%,增幅低于个人消费贷款增幅5.16个百分点,略高于去年同期增幅0.8个百分点。
以上数据表明,我省一定程度上存在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购房领域的现象。
禁发放以住房为抵押且无明确用途的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购房领域现象的存在,在进一步放大居民杠杆风险的同时,也削弱了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效果。
为了遏制贷款违规流入楼市现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江西银监局联合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紧急下发《关于加强个人非按揭类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个人非按揭类贷款管理,严防借款人通过非按揭渠道违规融资用于购房,严禁发放以住房为抵押且无明确用途的贷款。同时,紧急部署开展个人非按揭类贷款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检查。
银行自查单笔超10万消费贷并整改
我省要求,各商业银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核查截至2017年9月20日,单笔贷款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购车贷款除外)、单笔贷款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单笔贷款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信用卡透支交易的资金流向和实际用途,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规进入购房领域问题。
《通知》还明确,对自查查实确有个人贷款违规流入购房领域的商业银行,必须于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工作。下一阶段,监管部门将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对自查未反映或自查后仍出现违规问题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银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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