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贫困县事业单位降低门槛吸引人才
2017-09-27 00:00:00 新华社
新华社郑州9月27日电 记者从河南省委组织部获悉,为破解贫困县“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对贫困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放宽年龄、学历、专业、开考比例等条件,并向基层、贫困户子女倾斜,减免贫困户子女报考费用。
河南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四放宽三倾斜一减免”,在招聘政策上进行了创新。
在年龄上,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放宽。
在学历、专业和开考比例上,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最低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一般不作专业限制;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需要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形成差额即可招聘,具体开考比例视招聘岗位数量、学历、专业紧缺情况,由各县自主确定。
招聘对象向本县(市)、周边县(市)户籍人员(生源)或长期在本辖区居住的人员倾斜。招聘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设置特设岗位。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子女参加当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并免交报考、面试、体检等费用。
河南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四放宽三倾斜一减免”,在招聘政策上进行了创新。
在年龄上,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放宽。
在学历、专业和开考比例上,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最低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一般不作专业限制;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需要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形成差额即可招聘,具体开考比例视招聘岗位数量、学历、专业紧缺情况,由各县自主确定。
招聘对象向本县(市)、周边县(市)户籍人员(生源)或长期在本辖区居住的人员倾斜。招聘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设置特设岗位。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子女参加当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并免交报考、面试、体检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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