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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投资基金公会表反对 指不符投资者利益

2017-08-22 00:00:00 香港文汇报
      香港新闻网8月22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投资基金公会就港交所(0388)推出的上市架构谘询文件所罗列的建议,作出回应。公会表示,从投资者角度出发,认为"双类别股权架构"并不符合投资者利益,建议港交所考虑就文件加发第二部分,详细阐述建议所涉及的风险因素。

  忧争相降低对公司管治水平

  公会表示,"同股同权"的原则确保所有股东获得公平对待,对公司的控制权跟经济利益成正比。同股同权是一项重要机制去确保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要向所有股东负责,对保障小股东的权利及利益是至为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大家忧虑一旦有更多市场,即便只是少数,开始容许双类别股权架构,各个市场会争相降低对公司治理水平的要求,令全球的标准寻底。

  需再阐述建议所涉风险因素

  公会指出,忧虑当局没有让社会全面了解建议带来的影响,而投资者亦未必全面掌握引入新板所带来的後果,便贸然推进。为了让社会能更充分了解文件提出的建议,特别是"不同投票权"所带来的风险,该会敦促港交所考虑就文件加发第二部分,应详细阐述建议所涉及的风险因素;有哪些相应的工具或机制保障投资者;以及这些工具的局限性。

  不应藉创新板回避有关问题

  公会行政总裁黄王慈明表示,应讨论不同投票权的利弊,而不是透过设立创新板来回避不同投票权的问题。对於新加坡亦有引入同股不同权公司,公会主席柏智伟表示,不应因为其他交易所有相关做法就跟随,香港应看重上市公司质素,多於上市公司数目。

  另外,公会指,如果当局的政策方向是事在必行,建议新板的监管权由证监会负责。而且香港亦应藉此机会对现行的监管制度(包括主板等)作全面检讨,研究是否应该将上市审批的工作全面交给证监会,由其一力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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