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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逾17亿元 台炒房大户黄勇义被判刑4年

2017-09-06 00:00:00 香港中通社
      香港中通社9月5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炒房大户黄勇义夫妇借他人名义在大台北地区买卖1919间房屋,涉嫌规避巨额税款,台北地方法院5日认定逃税逾17亿元(新台币,下同),判两人各4年徒刑。

  黄勇义从2003年起至2011年止,以台北市士林区为办公地点,专营买卖、出租不动产,黄勇义负责选定不动产及决定买进、卖出、出租价格;黄妻负责资金调度、帐务记录、缴付银行贷款及报税等。

  黄男夫妇为分散年度所得,以规避综合所得税的累进税率,逃漏综合所得税,除雇用7名员工外,另找51名亲友作为不动产名义登记人,给予佣金,或免费招待出境旅游。

  台北地检署於2012年侦结起诉黄勇义夫妇,指两人炒房8年来,房屋交易户数共1919间,总成交价264亿元,估算逃税金额逾20亿元。

  台北地方法院历经5年审理,认定黄勇义夫妇本应善尽社会责任诚实纳税,却於炒房期间,反覆借用亲友名义买房,再行出售或出租,连续逃税,两人2003至2011年应申报缴纳的综合所得税为逾17亿元,扣除两人犯後已补税逾3937万元,仍有逾16亿元未补缴,金额巨大,犯罪情节重大,当天依法判两人各4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黄勇义夫妇被判刑,是台湾首起司法机关对炒房大户起诉、判决有罪的案例,是否影响房市,有待观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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