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烟台分行业务违规 被银监分局罚款70万元
2017-09-06 00:00:00 和讯网
和讯网消息 9月6日,烟台银监分局公布对恒丰银行烟台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恒丰银行烟台分行主要负责人为林灵,该行存在违规办理承兑汇票业务、违规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烟台银监分局决定,对恒丰银行烟台分行的2项违规行为合计罚款70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烟台银监分局决定,对恒丰银行烟台分行的2项违规行为合计罚款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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