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抚州分行贷前调查不尽职 被抚州银监分局罚30万
2017-09-08 00:00:00 和讯网
和讯网消息 9月8日,抚州银监分局公布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邮储银行抚州分行主要负责人为彭华彬,该行存在贷前调查不尽职,对贷款监控不力导致贷款用途改变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八条,抚州银监分局决定,对邮储银行抚州分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责令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八条,抚州银监分局决定,对邮储银行抚州分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责令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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