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白城分行被罚30万元 李殿顺遭警告处罚
2017-09-13 00:00:00 和讯网
和讯网消息 9月12日,白城银监分局公布对农业银行白城分行、李殿顺的行政处罚决定,农业银行白城分行主要负责人为李润和,该行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李殿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管理责任。
依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白城银监分局决定,对农业银行白城分行罚款30万元,对李殿顺予以警告处罚。
依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白城银监分局决定,对农业银行白城分行罚款30万元,对李殿顺予以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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