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松绑 券商做大资管业务可期
2012年08月23日 07:08 中国证券报
为进一步推动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证监会22日发布通知,拟对《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后的资管新规拟取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投资范围拟增加中期票据、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并允许资产管理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分析人士指出,备案制的实施将促使资管规模快速增加,投资范围调整则将大大增强券商资管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新规拟调整集合计划强制清盘的相关规定,删除“理财产品连续20个交易日资产净值低于1亿元人民币应终止”的规定。
此次修改的资管文件包括《试行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及《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其中《试行办法》总体框架不变,名称修订为《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主要的修订内容包括:
首先,拟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取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行政审批并改为备案管理。为使集合计划审批改备案工作有序开展,证监会将同时配套制定《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指引》,厘清集合计划备案管理相关要求。
其次,对业务规范要求等进行适当调整,满足行业发展需要。
取消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和定向资产管理双10%的限制,豁免指数化集合计划的双10%及3%关联交易投资限制,明确被动超标调整机制。允许对集合计划份额根据风险收益特征进行分级。适当允许集合计划份额在投资者之间有条件转让。调整自有资金参与或退出集合计划的规定。取消“集合计划资产中的证券,不得用于回购”的限制。调整“关联证券”的范围,明确资产托管机构及其关联方发行的证券,不属于关联证券。
热点推荐: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