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敲山震虎 保险业拒绝股权"不清不楚"
2018-02-05 00:00:00 上海证券报
全面清退违规股东股权,相关投资人和中介机构被列入市场准入黑名单--昆仑健康险近两个月以来所经历的,是保险监管部门釜底抽薪式的监管升级。
去年春天开始,保监会派出多路小分队,奔走于全国各地,一对一、面对面,长达数月的公司治理驻点检查所发出的信号明晰而强烈:昆仑健康险绝非挑战合规经营、挑战监管底线的个案。
昆仑健康险、利安人寿、长安责任险、华汇人寿……保险监管部门手中有这样一张名单。上榜的10家险企,存在不同程度的股权逾矩之举,都将面临违规股权被处理、投资股权增值部分不能为清退股东所得的命运。目前处理工作正在陆续"走程序"。
据市场人士透露,除上述10家险企之外,另有多家中小险企也在寻求股东"大换血",即民营大股东出让控制权、退居二股东,包括BAT在内的电商巨头有强烈的受让竞买意愿。
公司治理三大问题曝光
去年2月以来,保监会开展了首次覆盖全行业的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涵盖中资保险公司130家、外资保险公司51家,旨在全面摸清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现状和底数。
在这期间,保监会合计发出数十份监管函,其中多家公司被"点名"在股权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监管剑锋所指,是一个被民资隐形把控的机构群体,业内人士对其"平台类保险公司"的归类,形象而又贴切。他们被股权代持的"神秘网"所笼罩,资本运作游走于监管灰色地带,风险管理委员会形同虚设……
近日,保监会发改部主任何肖锋发表署名文章。他在文中提到,保险业公司治理主要面临三大问题:股东股权问题、关联交易问题和治理理念问题。
其中,涉及股东股权的问题有四类。一是,非自有资金出资,如利用有限合伙人、平台公司等形成资金闭环,自我循环、虚假注资;二是,规避持股比例限制,如通过高管交叉任职和多层股权频繁变更隐瞒真实关联关系,通过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规避股比限制取得公司控制权,代持保险公司股份争取公司控制权等;三是,通过收购现有股东规避股东资质审查,如一些本来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投资人通过对现有股东实施收购,间接取得保险公司股权的实际控制权;四是,借道股权质押,变相出让股权或融资。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为突破彼时监管对单一股东持股比例的"红线",一些民营股东往往通过神秘的"股权代持合约",来达到实际控制保险公司的目的。
一位业内人士曝料称:"有些民营股东单一持有保险公司股权的比例已经达到20%的上限,但为了拿到绝对控股权,他们或通过旗下子公司、关联公司来代持股,或找第三方信托公司或投资公司来代持股。如果是找第三方代持股,则会私下签订股权代持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代持期限,同时允诺给对方一定比例的投资回报率。"
内外部综合施策强化监管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近些年来,部分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内控机制薄弱,为利益输送等问题和风险的发生提供了温床。
"监管所忧虑的是,看似只停留在公司层面的内控风险,会随着承保、投资等加速放大。保险公司在投资、风控环节的不透明、不合规、不作为,都可能会使交叉风险、叠加风险传递与加剧,甚至是连锁反应。要避免行业内的风险击鼓传花。"一位接近保监会的知情人士表示。
"面对实践,反思监管,我们始终要解决好两个现实的挑战:一是社会基础的有限积累与对监管的无限道德期待的挑战;二是无限的创新变通对有限的行政手段的挑战。"何肖锋在署名文章中坦言,公司治理这个难题,必须从内部的监管规则到外部的刑事法律手段综合施策,长抓不懈,以求久久为功。
何肖锋在文中表示,要坚持两个"敢于"--敢于移送,敢于破产。"公司治理内部制衡只能解决股东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对个别保险机构激进经营、赌博式资金运作,甚至利用保费注资等违法问题,受暴利驱动,仅靠行政监管已很难奏效。因此,对于经营严重资不抵债的,要敢于破产清算,让股东血本无归,唯有如此,才能形成投资的正常新陈代谢机制,让股东敬畏市场;对于搞虚假注资甚至用保费注资等严重违法行为,要敢于移送司法处理,唯有如此,才能让股东和职业经理人敬畏监管。"
去年春天开始,保监会派出多路小分队,奔走于全国各地,一对一、面对面,长达数月的公司治理驻点检查所发出的信号明晰而强烈:昆仑健康险绝非挑战合规经营、挑战监管底线的个案。
昆仑健康险、利安人寿、长安责任险、华汇人寿……保险监管部门手中有这样一张名单。上榜的10家险企,存在不同程度的股权逾矩之举,都将面临违规股权被处理、投资股权增值部分不能为清退股东所得的命运。目前处理工作正在陆续"走程序"。
据市场人士透露,除上述10家险企之外,另有多家中小险企也在寻求股东"大换血",即民营大股东出让控制权、退居二股东,包括BAT在内的电商巨头有强烈的受让竞买意愿。
公司治理三大问题曝光
去年2月以来,保监会开展了首次覆盖全行业的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涵盖中资保险公司130家、外资保险公司51家,旨在全面摸清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现状和底数。
在这期间,保监会合计发出数十份监管函,其中多家公司被"点名"在股权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监管剑锋所指,是一个被民资隐形把控的机构群体,业内人士对其"平台类保险公司"的归类,形象而又贴切。他们被股权代持的"神秘网"所笼罩,资本运作游走于监管灰色地带,风险管理委员会形同虚设……
近日,保监会发改部主任何肖锋发表署名文章。他在文中提到,保险业公司治理主要面临三大问题:股东股权问题、关联交易问题和治理理念问题。
其中,涉及股东股权的问题有四类。一是,非自有资金出资,如利用有限合伙人、平台公司等形成资金闭环,自我循环、虚假注资;二是,规避持股比例限制,如通过高管交叉任职和多层股权频繁变更隐瞒真实关联关系,通过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规避股比限制取得公司控制权,代持保险公司股份争取公司控制权等;三是,通过收购现有股东规避股东资质审查,如一些本来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投资人通过对现有股东实施收购,间接取得保险公司股权的实际控制权;四是,借道股权质押,变相出让股权或融资。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为突破彼时监管对单一股东持股比例的"红线",一些民营股东往往通过神秘的"股权代持合约",来达到实际控制保险公司的目的。
一位业内人士曝料称:"有些民营股东单一持有保险公司股权的比例已经达到20%的上限,但为了拿到绝对控股权,他们或通过旗下子公司、关联公司来代持股,或找第三方信托公司或投资公司来代持股。如果是找第三方代持股,则会私下签订股权代持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代持期限,同时允诺给对方一定比例的投资回报率。"
内外部综合施策强化监管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近些年来,部分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内控机制薄弱,为利益输送等问题和风险的发生提供了温床。
"监管所忧虑的是,看似只停留在公司层面的内控风险,会随着承保、投资等加速放大。保险公司在投资、风控环节的不透明、不合规、不作为,都可能会使交叉风险、叠加风险传递与加剧,甚至是连锁反应。要避免行业内的风险击鼓传花。"一位接近保监会的知情人士表示。
"面对实践,反思监管,我们始终要解决好两个现实的挑战:一是社会基础的有限积累与对监管的无限道德期待的挑战;二是无限的创新变通对有限的行政手段的挑战。"何肖锋在署名文章中坦言,公司治理这个难题,必须从内部的监管规则到外部的刑事法律手段综合施策,长抓不懈,以求久久为功。
何肖锋在文中表示,要坚持两个"敢于"--敢于移送,敢于破产。"公司治理内部制衡只能解决股东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对个别保险机构激进经营、赌博式资金运作,甚至利用保费注资等违法问题,受暴利驱动,仅靠行政监管已很难奏效。因此,对于经营严重资不抵债的,要敢于破产清算,让股东血本无归,唯有如此,才能形成投资的正常新陈代谢机制,让股东敬畏市场;对于搞虚假注资甚至用保费注资等严重违法行为,要敢于移送司法处理,唯有如此,才能让股东和职业经理人敬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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