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正点网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财经新闻 主力数据 财经视频 研究报告 证券软件 内参传闻股市学院
你的位置: 正点财经 > 财经新闻 > 股市要闻 > 正文

山西煤电重组迈出第一步 央企入晋整合煤企加速

2018-02-09 00:00:00 证券日报
      近日,山西省国企改革迈出了一大步。

  由江苏国信集团控股,央企、山西煤企和电企共同成立的苏晋能源公司各方股东,签署了合资合同和章程。

  业内认为,苏晋能源公司的设立,是山西省在煤电股权转让迈出的第一步,并以此来打通煤电产业上下游。

  需要一提的是,苏晋能源公司的成立也可以看做央企入晋的第一步。

  去年年底,山西省公布了12个"腾笼换鸟"项目,主要为煤企的煤炭资产。该项目或将加速央企和山西国企的对接,为央企入晋提供契机。

  同时,1月5日,12部委联合发文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以及煤电联营,并指出争取未来三年在全国形成若干个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亿吨级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业内认为,中央层面关于煤企重组的声音不断加强,央企入晋整合煤企有望加速。

  山西省煤电股权

  转让迈出第一步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2月5日,江苏国信集团、中煤平朔集团、山西同煤集团、中电国际旗下的山西神头、山西阳光和大唐集团等苏晋地方国企和相关央企股东举行苏晋能源公司合资合同和章程签约仪式。

  业内认为,这标志着山西在煤、电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的股权开放迈出了第一步,通过资本纽带将资源和市场进行有效对接,借此打通煤电产业链上下游。

  山西阳光的母公司通宝能源也发布公告称,为落实山西省政府进一步加强"晋电送苏"能源战略合作,同意全资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公司")与江苏国信集团等5家公司合作,共同成立苏晋能源公司,控股投资运营"雁淮直流"配套电源点项目。

  据介绍,苏晋能源公司对通过"雁淮直流通道"从山西进入江苏的电量进行"总买总卖"、统一供销;经营范围包括投资运营雁淮直流配套电源点项目、购售电业务,煤炭燃料及天然气贸易,以及煤矿等能源项目投资、咨询业务。

  公司注册资本达60亿元,其中,江苏国信集团出资额为30.6亿元,持股51%;中煤平朔出资额为9亿元,持股15%;同煤集团出资额为9亿元,持股15%;山西神头出资额为5.4亿元,持股9%;大唐集团旗下的大唐发电出资额为3亿元,持股5%;山西阳光出资额为3亿元,持股5%。

  从持股结构来看,山西省为了改革和转型,也做了很大让步。

  山西省副省长王一新就表示,让出山西省发电企业控股权,由江苏国信集团控股组建苏晋公司,既是山西"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开放合作和国企改革"腾笼换鸟"的重要一步,希望以此为新起点,进一步开放山西传统优势产业股权,捆绑上下游利益,与各地、各类企业互利合作、互惠发展。

  央企入晋整合煤企

  有望加速

  从去年以来,山西省国企改革不断加速,并出台了多份指导性文件。2018年伊始,山西省就有如此大动作,意味着其今年的国企改革进入实质阶段。

  2017年9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表示,支持中央企业与山西省煤炭、电力企业通过相互参股、持股以及签订长期协议等合作方式,形成市场互补和上下游协同效应。鼓励有条件的煤炭和电力企业通过资本注入、股权置换、兼并重组、股权划转等方式,着力推进煤矿和电站联营。

  这是国务院首次专门发文表示,支持央企并购地方国企。

  同时,山西省出台的国企改革文件《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也强调,以煤炭电力为主业的国有企业要加强与下游用户企业的股权合作,形成产业协同。支持国有企业接受中央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国有企业整体上市。

  2017年10月19日,山西省国资委主任郭保民带队赴国务院国资委,就国务院国资委支持山西改革转型进行工作会谈。会上,对山西提出的有关支持事项,国务院国资委给予积极回复,其中之一是同意建立央企和山西国企合作机制。

  2017年11月29日,山西省国资委官网发布《山西省国资委关于第一批腾笼换鸟项目的通告》,公布了首批"腾笼换鸟"项目。

  分析师表示,"腾笼换鸟"项目或将加速央企和山西国企的对接,为央企入晋提供契机,其中主要是入股煤炭资产。

  根据公布的名单,第一批"腾笼换鸟"项目共计12个,拟转让的股权主要为焦煤集团、阳煤集团、潞安集团、晋能集团旗下的煤炭资产。

  实际上,从已经发布的文件来看,山西煤企国企改革有两种方式值得期待。一是央企入晋整合煤企;二是煤炭集团之间的合并重组或者煤电上下游的联姻。

  有山西煤企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按照国资委的安排,央企入晋整合煤企是一种长远的考虑,也是推动煤企改革转型的一种创新。

热点推荐:
相关资讯: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联系投稿 | 联系删稿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