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在深度贫困地区试点14年免费教育 学前2年高中3年均免学杂
2017-11-20 00:00:00 经济日报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1月20日讯 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根本要靠教育、靠提高贫困人口素质。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云南把“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作为重要任务,出台多项财政措施,形成政策“组合拳”,努力提升贫困地区教育质量,全力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以“全面改薄”为基础,推进贫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是贫困县脱贫摘帽的基本条件之一。云南省财政厅以积极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项目为抓手,2014年至2017年,共投入资金242亿元,推进全省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截至2016年底,88个贫困县中已有22个县均衡发展通过国家验收,2017年将有35个贫困县要接受国家验收。
以14年免费教育试点为措施,探索深度贫困地区教育扶贫思路。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云南省财政厅在迪庆、怒江州全境和“镇彝威”地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实施14年免费教育试点,在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对上述地区学前2年和普通高中3年在校(园)学生免除学杂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2016年至2017年,省财政共安排资金16859万元,4.35万名学前和高中学生享受到补助。14年免费教育的实施,极大地减轻了深度贫困地区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基本消除了高中以下因贫失学和因学返贫现象,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
以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普通高中免费为关键,践行教育精准扶贫理念。按照中央部署,云南省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2016年至2017年,省财政共计安排资金16859万元,全省约15万名学生享受了免除学杂费政策。
以学生资助为核心,构建教育精准扶贫资助体系。按照“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的原则,云南省财政厅不断调整完善针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政策,做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2016年,学前教育阶段,资助学生12.5万人,发放助学金3737万元;普通高中阶段,资助学生41.15万人次,发放国家助学金4.7亿元,免除学杂费5195万元;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学生73.62万人次,资助金额14.74亿元;高等教育阶段,资助学生40.3万人次,资助金额9.2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超过45%;研究生教育阶段,资助学生3.2万人次,资助金额1.8亿元。2017年,云南省财政将学前教育助学金覆盖面从中央财政规定的在园幼儿数的10%扩大到了30%;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在享受既有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每年2500元的生活费补助;对全省考取本专科院校的“直过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藏区学生,在享受既有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给予5000元学费资助。通过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不断完善,进一步保障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就学权利。
以普及普通话为手段,增强“直过民族”群众脱贫技能。针对云南省近50万“直过民族”群众不能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现状,2016年至2017年,省财政安排经费2220万元,在“直过民族”聚居区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通过支持举办扫盲夜校、双语培训、编写双语教材、制作双语音像制品、开展宣传推广活动等,全面提高这些地区国家通用语言的普及程度,实现45岁以下人口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交流,增强“直过民族”群众技能。两年来,累计培训民族地区双语教师12000多人,已有68个县(市、区)、1295个校点开展少数民族语言辅助普通话教学,学生总数达153290人。在民族地区创建了22所国家级、219所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以“提高待遇”为重点,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使老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云南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近6亿元,做好农村“特岗教师”计划,提高“特岗教师”生活补助,破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师补充难题。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在85个贫困县全面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人均月增资500元以上。获得中央资金12.5亿元,建设教师周转宿舍24890套,改善农村教师生活和工作条件,着力保证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
以“全面改薄”为基础,推进贫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是贫困县脱贫摘帽的基本条件之一。云南省财政厅以积极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项目为抓手,2014年至2017年,共投入资金242亿元,推进全省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截至2016年底,88个贫困县中已有22个县均衡发展通过国家验收,2017年将有35个贫困县要接受国家验收。
以14年免费教育试点为措施,探索深度贫困地区教育扶贫思路。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云南省财政厅在迪庆、怒江州全境和“镇彝威”地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实施14年免费教育试点,在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对上述地区学前2年和普通高中3年在校(园)学生免除学杂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2016年至2017年,省财政共安排资金16859万元,4.35万名学前和高中学生享受到补助。14年免费教育的实施,极大地减轻了深度贫困地区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基本消除了高中以下因贫失学和因学返贫现象,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
以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普通高中免费为关键,践行教育精准扶贫理念。按照中央部署,云南省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2016年至2017年,省财政共计安排资金16859万元,全省约15万名学生享受了免除学杂费政策。
以学生资助为核心,构建教育精准扶贫资助体系。按照“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的原则,云南省财政厅不断调整完善针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政策,做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2016年,学前教育阶段,资助学生12.5万人,发放助学金3737万元;普通高中阶段,资助学生41.15万人次,发放国家助学金4.7亿元,免除学杂费5195万元;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学生73.62万人次,资助金额14.74亿元;高等教育阶段,资助学生40.3万人次,资助金额9.2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超过45%;研究生教育阶段,资助学生3.2万人次,资助金额1.8亿元。2017年,云南省财政将学前教育助学金覆盖面从中央财政规定的在园幼儿数的10%扩大到了30%;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在享受既有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每年2500元的生活费补助;对全省考取本专科院校的“直过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藏区学生,在享受既有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给予5000元学费资助。通过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不断完善,进一步保障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就学权利。
以普及普通话为手段,增强“直过民族”群众脱贫技能。针对云南省近50万“直过民族”群众不能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现状,2016年至2017年,省财政安排经费2220万元,在“直过民族”聚居区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通过支持举办扫盲夜校、双语培训、编写双语教材、制作双语音像制品、开展宣传推广活动等,全面提高这些地区国家通用语言的普及程度,实现45岁以下人口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交流,增强“直过民族”群众技能。两年来,累计培训民族地区双语教师12000多人,已有68个县(市、区)、1295个校点开展少数民族语言辅助普通话教学,学生总数达153290人。在民族地区创建了22所国家级、219所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以“提高待遇”为重点,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使老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云南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近6亿元,做好农村“特岗教师”计划,提高“特岗教师”生活补助,破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师补充难题。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在85个贫困县全面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人均月增资500元以上。获得中央资金12.5亿元,建设教师周转宿舍24890套,改善农村教师生活和工作条件,着力保证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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