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金融乱象须立规矩抓落实
2017-12-07 00:00:00 中国经济网
金融乱象屡禁不止,一个原因是规则不明确,另一个是规则难落地。此外,相关监管也缺乏长效机制。在当前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尤其是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整治金融乱象首先要统一规则,并进一步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强化和落实监管责任
近一段时间,从叫停ICO到规范整顿“现金贷”,监管层对金融乱象“零容忍”,“出手”的速度越来越快。然而,整顿规范多针对的是当前的乱象,根治还须找准关键,建立起长效机制。
“现金贷”是消费贷款的一个分支,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等特征。其初衷是希望践行普惠金融,通过技术创新等手段,使得原本没有机会获得贷款的人群也能获得资金支持。然而近两年,伴随着金融科技的飞速发展,部分机构打着“普惠金融”旗号,行“高利贷”和“掠夺性借贷”之实,其中涉及的过度借贷、重复授信、暴力催收、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当前,对其重拳规范和整顿实属必要。
需要深入反思的是,金融乱象屡禁不止,问题出在哪儿?
一个是规则不明确。就拿“现金贷”来说,由于对网贷公司的监管规则不明确,给“现金贷”的膨胀提供了可乘之机。一直以来,网络小贷公司牌照由地方金融办负责审批发放,小贷公司手持地方性金融牌照,却依托互联网实现了全国经营。而地方金融办作为其监管主体,网贷公司跨区域经营与地方金融办属地管理的职责存在着冲突,重批设、轻监管,加上配套监管手段缺失,这就增加了风险防控的难度。可以说,“现金贷”是监管套利的产物,风险在监管的真空地带不断积聚。
另一个是规则难落地。最高法对于贷款利率上限有明确的司法解释,然而在实际情况下,部分“现金贷”机构利用各种乱收费来“钻空子”,声称其利率并未超过年化利率36%红线,实际其综合成本已经远远在此之上。
此外,相关监管还缺乏长效机制。对开展“现金贷”业务的持牌机构监管相对容易,而对未持牌经营“现金贷”的机构取缔起来更难,面对数量庞大的“现金贷”机构,如果仅依靠金融监管部门的力量,清理过程中可能面临挑战。
更重要的是,在当前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尤其是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金融乱象的形成可能更为迅速,其规模的膨胀也极快――可能一个月不管,规模就翻番,甚至翻了好几番。这就让监管机构的相关措施显得相对迟缓。
解决这些问题非一日之功,还有待长效机制的建立。
整治金融乱象,首先要统一规则。近期明确“凡是搞金融都要持牌”已经在化解金融乱象上迈出了第一步。下一步,针对“现金贷”问题,相关监管部门将对网贷公司市场准入进行评估、制定相关规则,相关部门也在考虑修订10年前制定的小贷公司监管规则。此外,金融相关法律的完善也亟需加快步伐,使其与当前金融业的发展相适应。
另一个问题是,有了规矩如何落地?监管体制机制改革也要跟上。要改变过去“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同时,理清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能,强化和落实监管责任。
对于此次“现金贷”的清理整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将加强监管协调,在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框架下,将由央行、银监会等部门统筹部署,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央地联动和部门协同。同时,将推动包括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在内的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业内也希望,通过“现金贷”的整顿规范,推动长效机制的建立,真正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环境。
近一段时间,从叫停ICO到规范整顿“现金贷”,监管层对金融乱象“零容忍”,“出手”的速度越来越快。然而,整顿规范多针对的是当前的乱象,根治还须找准关键,建立起长效机制。
“现金贷”是消费贷款的一个分支,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等特征。其初衷是希望践行普惠金融,通过技术创新等手段,使得原本没有机会获得贷款的人群也能获得资金支持。然而近两年,伴随着金融科技的飞速发展,部分机构打着“普惠金融”旗号,行“高利贷”和“掠夺性借贷”之实,其中涉及的过度借贷、重复授信、暴力催收、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当前,对其重拳规范和整顿实属必要。
需要深入反思的是,金融乱象屡禁不止,问题出在哪儿?
一个是规则不明确。就拿“现金贷”来说,由于对网贷公司的监管规则不明确,给“现金贷”的膨胀提供了可乘之机。一直以来,网络小贷公司牌照由地方金融办负责审批发放,小贷公司手持地方性金融牌照,却依托互联网实现了全国经营。而地方金融办作为其监管主体,网贷公司跨区域经营与地方金融办属地管理的职责存在着冲突,重批设、轻监管,加上配套监管手段缺失,这就增加了风险防控的难度。可以说,“现金贷”是监管套利的产物,风险在监管的真空地带不断积聚。
另一个是规则难落地。最高法对于贷款利率上限有明确的司法解释,然而在实际情况下,部分“现金贷”机构利用各种乱收费来“钻空子”,声称其利率并未超过年化利率36%红线,实际其综合成本已经远远在此之上。
此外,相关监管还缺乏长效机制。对开展“现金贷”业务的持牌机构监管相对容易,而对未持牌经营“现金贷”的机构取缔起来更难,面对数量庞大的“现金贷”机构,如果仅依靠金融监管部门的力量,清理过程中可能面临挑战。
更重要的是,在当前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尤其是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金融乱象的形成可能更为迅速,其规模的膨胀也极快――可能一个月不管,规模就翻番,甚至翻了好几番。这就让监管机构的相关措施显得相对迟缓。
解决这些问题非一日之功,还有待长效机制的建立。
整治金融乱象,首先要统一规则。近期明确“凡是搞金融都要持牌”已经在化解金融乱象上迈出了第一步。下一步,针对“现金贷”问题,相关监管部门将对网贷公司市场准入进行评估、制定相关规则,相关部门也在考虑修订10年前制定的小贷公司监管规则。此外,金融相关法律的完善也亟需加快步伐,使其与当前金融业的发展相适应。
另一个问题是,有了规矩如何落地?监管体制机制改革也要跟上。要改变过去“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同时,理清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能,强化和落实监管责任。
对于此次“现金贷”的清理整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将加强监管协调,在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框架下,将由央行、银监会等部门统筹部署,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央地联动和部门协同。同时,将推动包括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在内的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业内也希望,通过“现金贷”的整顿规范,推动长效机制的建立,真正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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