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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行业:股票质押新规落地 利好A类券商

2018-01-19 00:00:00 天风证券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沪深交易所和中证登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新规自3月12日起正式实施。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执行办法大致相同
    《业务办法》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定位。明确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融入资金应当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并专户管理,融入方首笔初始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后续每笔不得低于50万元,不再认可基金、债券作为初始质押标的。二是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明确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比例分别不得超过30%、15%,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三是进一步规范业务运作。明确证券公司开展业务的资质条件,要求证券公司建立融入方信用风险持续管理及资金用途跟踪管理机制。
    新《风险管理指引》下,A类券商竞争优势明显
    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对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参与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融资规模进行控制,即分类评价结果为A类的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50%;分类评价结果为B类的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00%;分类评价结果为C类及以下的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50%。
    对上市券商业绩影响整体有限
    执行办法对于市场的冲击有限。两市共有130家(占比3.78%)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超过部分的市值规模是1999亿元,占整体未解质押市值规模的比重为3.22%;另一方面,正式文件与征求意见稿口径相似,市场已经对此有充分的反应,而未来有充足的缓冲时间。
    2017H,上市券商股票质押净收占比为5%。29家上市券商的17年上半年的股票质押收入合计为130.18亿元,上半年的平均利息率约为2.75%,年化为5.5%;通过计算资本中介净利润率(22.5%),估计股票质押业务的净收入合计为29.33亿元,占2017H上市券商的净利润比重为5%。考虑到未解质押的市值占比,我们认为此次新规对于上市券商业绩影响将大幅小于5%。
    证券新业务开展资质逐渐放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预期升温。配置上,我们继续看好(1)营收结构均衡、综合实力强的行业龙头券商;(2)风控体系到位使得业务监管政策调整影响小,以及再融资或其它事件导致潜在相对竞争优势的券商。推荐:中信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国泰君安、兴业证券
    风险提示:金融监管严格程度超预期,市场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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