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台全国首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
2015-02-11 00:00:00 中国广播网
央广网珠海2月11日消息(记者郭翔宇 张丹丽)今天上午,珠海市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和《珠海经济特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两项条例将于3月1号起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首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违法行为,将案件移交行政执法机关处理,而行政执法机关对司法机关建议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的案件,应当依法处理,这两项“反向”移送机制,体现了“两法衔接”是一种双向的衔接。该条例有望防止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以及防止公安机关有案不立的情况。
此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部门将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信息共享,条例还对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录入的内容、时限、要求均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各部门围绕信息共享平台开展相互协作、相互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首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违法行为,将案件移交行政执法机关处理,而行政执法机关对司法机关建议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的案件,应当依法处理,这两项“反向”移送机制,体现了“两法衔接”是一种双向的衔接。该条例有望防止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以及防止公安机关有案不立的情况。
此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部门将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信息共享,条例还对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录入的内容、时限、要求均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各部门围绕信息共享平台开展相互协作、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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