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 违规销售 私募定增基金浮亏引纠纷
2018-04-04 00:00:00 中国证券报
近日,一只私募定增基金深陷投资者纠纷。据悉,该基金规模逾2亿元,亏损逾30%,产品到期后基金管理人自行延长基金运营期限而遭多名投资者投诉。
“自行延长基金存续期限,属于严重违约行为,其背后还有诸多违规行为。”多名投资人在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联名提交的投诉材料中称,该私募定增基金产品涉嫌存在误导、虚假宣传,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并向不合格投资者违规销售等问题。对此,记者联系该基金管理人,其表示双方正在走法律程序,不方便对外回应。
业内人士表示,在监管趋严的大背景下,多家参与定增的私募机构经历“过山车”行情。同时,产品大面积浮亏让背后隐藏的乱象开始浮出水面,亟需进行规范。
定增私募亏损普遍
作为一级半市场里的老江湖,瞿先生去年在参与一款定增私募产品时就尝到了亏损的滋味。他称,2016年3月出资100万元购入一款私募定增基金,后期由于基金所投股票发生单边下跌,造成基金净值的巨大损失。截至2018年2月28日,基金净值降至0.67元,亏损逾30%。
瞿先生的经历不是个例。曾一度是投资者宠儿的定增私募产品,在过去一年,多数遭遇“滑铁卢”。据私募排排网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纳入统计、成立期满一年的定增私募产品共计123只,仅49只产品获得正收益,占比39.8%。这意味着超过六成的私募定增产品未能实现盈利。
不仅如此,定增私募基金发行规模也大幅缩水。数据显示,2017年一年期定增基金的发行规模降幅达36%,缩水明显。同时,截至3月中旬,在上市公司定增补报上,发行定增的26家上市公司中就有7家进行了补报,甚至有募资不满的情况。
虚假宣传误导重重
私募定增市场大面积浮亏使其背后隐藏的风险也开始显露。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宣传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并向不合格投资者销售产品等涉嫌违规行为。
一位投资者告诉记者,理财经理通过微信向其推介的产品,购买时走“先打款、后签合同”的操作流程。让投资者热衷高价抢筹的原因是公司宣传的折扣率,据其提供的一份基金管理人的演示推介视频显示,该产品时任基金经理称“定增基金的折价最起码有八五折,项目组内部的一致意见是要打到八折才会参与。”
“基金管理人明确允诺不参与八折以上,只参与八折以下股票定增,我们才购买了该产品。但实际定增中没有一只股票的折扣率在八折以下。”鲁姓投资者表示,其中折扣率最小的一只达到九四折,且宣传的5只股票最终一只也未成为定增标的,该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表示,关于折扣率的问题,主要看投资者是否掌握对方此前如此宣传的证据,如果有这样的行为,确实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投资者。
在采访中,一位理财经理还向记者表示,卖产品时,一般公司怎么培训的,理财经理就怎么宣传,由于是“先打款、后签合同”的销售方式,客户投资决策主要依据公司前期宣传。客观地说,前期宣传的内容并没有完全体现在合同上,在价格和投资标的上容易出现部分误导和虚假成分。
对于“先打款、后签合同”的销售方式,赵占领表示,先打款还是先签合同,这没有直接的规定,先打款再签合同未必就违法。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蒙蒙则认为,该行为可能会导致部分投资人无法提前了解有关风险,不符合私募基金的募集规定。
销售乱象亟待规范
在对合格投资者的认定上,不合规操作现象也频出。
按照规定,私募基金个人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需满足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而一位参与上述定增产品的高龄老人透露,其每月仅有2300元退休金,金融资产也不足300万,可是却被推荐并购买了高风险评级的私募基金。对此,该产品时任理财经理坦承,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基金合同之前,未做过问卷调查和相应评估工作。虽然知道有些客户不符合资格,但想做成业务就会采用代签合同等销售方式。
一位研究私募的律师表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不合格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也不能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另外,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基金合同之前,未做过相应评估工作属违规行为。
另外,据记者收到的一份投资人私下签订的合同显示,在理财经理微信推介下,有三位投资人以共同出资的方式投资定增基金产品。上述律师表示,按照规定,私募基金销售方不得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并严令制止通过凑单等方法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
面对定增市场乱象,私募机构人士表示,不排除一些理财经理为了提高业绩出现误导和虚假宣传等行为,但公司宣传的内容一般不会写进合同条款,后期若没有直接证据很难证明对方存在虚假宣传等行为。这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扫除行业乱象;另一方面,也建议每位投资者谨慎投资,并在投资前保留相关材料。
“自行延长基金存续期限,属于严重违约行为,其背后还有诸多违规行为。”多名投资人在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联名提交的投诉材料中称,该私募定增基金产品涉嫌存在误导、虚假宣传,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并向不合格投资者违规销售等问题。对此,记者联系该基金管理人,其表示双方正在走法律程序,不方便对外回应。
业内人士表示,在监管趋严的大背景下,多家参与定增的私募机构经历“过山车”行情。同时,产品大面积浮亏让背后隐藏的乱象开始浮出水面,亟需进行规范。
定增私募亏损普遍
作为一级半市场里的老江湖,瞿先生去年在参与一款定增私募产品时就尝到了亏损的滋味。他称,2016年3月出资100万元购入一款私募定增基金,后期由于基金所投股票发生单边下跌,造成基金净值的巨大损失。截至2018年2月28日,基金净值降至0.67元,亏损逾30%。
瞿先生的经历不是个例。曾一度是投资者宠儿的定增私募产品,在过去一年,多数遭遇“滑铁卢”。据私募排排网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纳入统计、成立期满一年的定增私募产品共计123只,仅49只产品获得正收益,占比39.8%。这意味着超过六成的私募定增产品未能实现盈利。
不仅如此,定增私募基金发行规模也大幅缩水。数据显示,2017年一年期定增基金的发行规模降幅达36%,缩水明显。同时,截至3月中旬,在上市公司定增补报上,发行定增的26家上市公司中就有7家进行了补报,甚至有募资不满的情况。
虚假宣传误导重重
私募定增市场大面积浮亏使其背后隐藏的风险也开始显露。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宣传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并向不合格投资者销售产品等涉嫌违规行为。
一位投资者告诉记者,理财经理通过微信向其推介的产品,购买时走“先打款、后签合同”的操作流程。让投资者热衷高价抢筹的原因是公司宣传的折扣率,据其提供的一份基金管理人的演示推介视频显示,该产品时任基金经理称“定增基金的折价最起码有八五折,项目组内部的一致意见是要打到八折才会参与。”
“基金管理人明确允诺不参与八折以上,只参与八折以下股票定增,我们才购买了该产品。但实际定增中没有一只股票的折扣率在八折以下。”鲁姓投资者表示,其中折扣率最小的一只达到九四折,且宣传的5只股票最终一只也未成为定增标的,该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表示,关于折扣率的问题,主要看投资者是否掌握对方此前如此宣传的证据,如果有这样的行为,确实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投资者。
在采访中,一位理财经理还向记者表示,卖产品时,一般公司怎么培训的,理财经理就怎么宣传,由于是“先打款、后签合同”的销售方式,客户投资决策主要依据公司前期宣传。客观地说,前期宣传的内容并没有完全体现在合同上,在价格和投资标的上容易出现部分误导和虚假成分。
对于“先打款、后签合同”的销售方式,赵占领表示,先打款还是先签合同,这没有直接的规定,先打款再签合同未必就违法。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蒙蒙则认为,该行为可能会导致部分投资人无法提前了解有关风险,不符合私募基金的募集规定。
销售乱象亟待规范
在对合格投资者的认定上,不合规操作现象也频出。
按照规定,私募基金个人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需满足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而一位参与上述定增产品的高龄老人透露,其每月仅有2300元退休金,金融资产也不足300万,可是却被推荐并购买了高风险评级的私募基金。对此,该产品时任理财经理坦承,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基金合同之前,未做过问卷调查和相应评估工作。虽然知道有些客户不符合资格,但想做成业务就会采用代签合同等销售方式。
一位研究私募的律师表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不合格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也不能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另外,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基金合同之前,未做过相应评估工作属违规行为。
另外,据记者收到的一份投资人私下签订的合同显示,在理财经理微信推介下,有三位投资人以共同出资的方式投资定增基金产品。上述律师表示,按照规定,私募基金销售方不得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并严令制止通过凑单等方法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
面对定增市场乱象,私募机构人士表示,不排除一些理财经理为了提高业绩出现误导和虚假宣传等行为,但公司宣传的内容一般不会写进合同条款,后期若没有直接证据很难证明对方存在虚假宣传等行为。这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扫除行业乱象;另一方面,也建议每位投资者谨慎投资,并在投资前保留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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