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401K计划破冰 养老目标基金迎来重大利好
2018-04-13 00:00:00 新浪财经
中国版401K计划破冰,养老目标基金起跑
近年来,关于“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险试点即将落地”的消息时有传出,但一直是“只闻其声,不见其形”,而今天终于迎来了重大突破。
4月12日,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通知,宣布自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这不仅标志着我国的养老金个税优惠政策在千呼万唤中终于破冰,而且为近日刚刚开始正式申报的首批养老目标基金送来了重大利好。
养老金个税优惠政策破冰
4月12日中午,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宣布自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通知规定,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标志着我国的养老金个税优惠政策在千呼万唤中终于破冰。“自2008年国税总局叫停天津的试点工作后,个人税延性养老保险历经十年都难以落地,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进入经济新常态,财政收入增速连年下滑,如果实施个税递延,必然会减少一部分个税收入,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确定合适的扣除标准形成有效的激励是一个两难问题。”深圳某养老金业务相关人士向蓝鲸财经解释道。
而此次《试点通知》规定,个人缴费税前扣除标准以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等缴费税前扣除标准以当年应税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办法确定。
中欧基金向蓝鲸财经表示,此次《试点通知》的主要出发点在于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是对养老保险第三支柱进行有益的探索。随着中国老龄化的加剧,“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障金每年收不抵支的情况愈发严重,而“第二支柱”中企业年金的覆盖面相当有限,推进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表示,这就是中国版的401k计划,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利好消息,它使得养老金个人税收能够在养老金上面有很大的优惠。而中国基数庞大,这个力度也很强,相信试点推开之后会有比较大的份额进入市场,对市场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养老目标基金迎来重大利好
从公募基金行业来看,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这一新政策,也为昨日(4月11日)已经开始申报的首批养老目标基金送来了重大利好。
4月11日,首批养老目标基金正式开始申报。截至4月12日发稿前,证监会官网显示,共有42只养老目标基金于4月11日提交了申请材料,涉及到南方基金、民生加银基金、华夏基金、国泰基金等21家公募基金公司。
3月2日《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发布之后,一度引发市场热议,各大基金公司都在积极筹备。而在《试点通知》还未发布之前,沪上某公募曾向蓝鲸财经表示了他们对养老目标基金初期运作的担心:“国家至今未出台养老金税收递延优惠政策,而且这类基金最低封闭期一年,客户究竟有多大的认可度还很难说。”
此次《试点通知》明确指出,试点期间,银保监会、证监会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完善养老账户管理制度,制定银行、公募基金类产品指引等相关规定,指导相关金融机构产品开发。另外,当试点结束后,根据试点情况有序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将公募基金等产品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
“一年后试点结束,当公募基金被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之时,也是我们面临基民检验之时。只有通过提供不断完善的公募养老产品和服务,才能真正践行养老社会责任。”上述公募工作人员向蓝鲸财经表示。
华夏基金认为,从第三支柱制度探索的角度来看,《试点通知》是一个新的起点,放在与国际接轨进程的大背景中,也是对养老保险第三支柱进行的有益探索。借鉴海外经验,第三支柱的核心是账户体系,是将税收优惠落实到账户层面,而非产品层面,建立个人税收优惠账户,让每一位纳税的公民自主选择符合自身风险偏好和实际情况的产品。《试点通知》只是一个开始,它不仅仅是保险行业的重要政策,在不远的未来,基金、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都有望参与其中。
“保险先行,公募稍候,账户税优,择优选基。”鹏华养老目标日期2035混合(FOF)拟任基金经理以十六个字精辟地向蓝鲸财经表示了他对新政策的乐观态度。
近年来,关于“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险试点即将落地”的消息时有传出,但一直是“只闻其声,不见其形”,而今天终于迎来了重大突破。
4月12日,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通知,宣布自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这不仅标志着我国的养老金个税优惠政策在千呼万唤中终于破冰,而且为近日刚刚开始正式申报的首批养老目标基金送来了重大利好。
养老金个税优惠政策破冰
4月12日中午,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宣布自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通知规定,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标志着我国的养老金个税优惠政策在千呼万唤中终于破冰。“自2008年国税总局叫停天津的试点工作后,个人税延性养老保险历经十年都难以落地,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进入经济新常态,财政收入增速连年下滑,如果实施个税递延,必然会减少一部分个税收入,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确定合适的扣除标准形成有效的激励是一个两难问题。”深圳某养老金业务相关人士向蓝鲸财经解释道。
而此次《试点通知》规定,个人缴费税前扣除标准以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等缴费税前扣除标准以当年应税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办法确定。
中欧基金向蓝鲸财经表示,此次《试点通知》的主要出发点在于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是对养老保险第三支柱进行有益的探索。随着中国老龄化的加剧,“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障金每年收不抵支的情况愈发严重,而“第二支柱”中企业年金的覆盖面相当有限,推进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表示,这就是中国版的401k计划,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利好消息,它使得养老金个人税收能够在养老金上面有很大的优惠。而中国基数庞大,这个力度也很强,相信试点推开之后会有比较大的份额进入市场,对市场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养老目标基金迎来重大利好
从公募基金行业来看,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这一新政策,也为昨日(4月11日)已经开始申报的首批养老目标基金送来了重大利好。
4月11日,首批养老目标基金正式开始申报。截至4月12日发稿前,证监会官网显示,共有42只养老目标基金于4月11日提交了申请材料,涉及到南方基金、民生加银基金、华夏基金、国泰基金等21家公募基金公司。
3月2日《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发布之后,一度引发市场热议,各大基金公司都在积极筹备。而在《试点通知》还未发布之前,沪上某公募曾向蓝鲸财经表示了他们对养老目标基金初期运作的担心:“国家至今未出台养老金税收递延优惠政策,而且这类基金最低封闭期一年,客户究竟有多大的认可度还很难说。”
此次《试点通知》明确指出,试点期间,银保监会、证监会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完善养老账户管理制度,制定银行、公募基金类产品指引等相关规定,指导相关金融机构产品开发。另外,当试点结束后,根据试点情况有序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将公募基金等产品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
“一年后试点结束,当公募基金被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之时,也是我们面临基民检验之时。只有通过提供不断完善的公募养老产品和服务,才能真正践行养老社会责任。”上述公募工作人员向蓝鲸财经表示。
华夏基金认为,从第三支柱制度探索的角度来看,《试点通知》是一个新的起点,放在与国际接轨进程的大背景中,也是对养老保险第三支柱进行的有益探索。借鉴海外经验,第三支柱的核心是账户体系,是将税收优惠落实到账户层面,而非产品层面,建立个人税收优惠账户,让每一位纳税的公民自主选择符合自身风险偏好和实际情况的产品。《试点通知》只是一个开始,它不仅仅是保险行业的重要政策,在不远的未来,基金、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都有望参与其中。
“保险先行,公募稍候,账户税优,择优选基。”鹏华养老目标日期2035混合(FOF)拟任基金经理以十六个字精辟地向蓝鲸财经表示了他对新政策的乐观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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