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正点网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财经新闻 主力数据 财经视频 研究报告 证券软件 内参传闻股市学院
你的位置: 正点财经 > 财经新闻 > 理财宝典 > 正文

婚前一起买房只写一人名字 离婚时怎么分?

2015-11-19 13:36:21 互联网
   

读者吴先生来信问,婚前夫妻两人一起出资买的房子,但是写了一个人的名字,离婚的时候会怎么分割?肯定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务部主任吴杰臻律师说,如果该房屋的房产证是婚后取得的,这种情况比较好办,是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该房屋房产证是在婚前取得,情况就比较复杂,怎么认定有两个要件。 首先,要看双方在结婚前是否形成同居关系。如果形成同居关系,那么该房屋即使登记一人名下,但属于双方出资购买,仍属于共同财产。 但是法律上共同财产又分了“夫妻共同财产”和“同居一般共同财产”,如何判断?就需要看当时同居是否以夫妻名义进行。如果以夫妻共同名义同居,领了结婚证后,婚姻关系追溯到同居的时候,该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看双方出资购房的目的。如果是为了结婚,那么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年的会议纪要,在没有证据证明是明确赠与对方的情况下,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购房时不是为了结婚,而是恋爱中的赠与,则属于个人财产。

热点推荐:
相关资讯: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联系投稿 | 联系删稿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