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上市公司公告
2014-10-27 09:39:45 互联网
华银电力(600744)
华银电力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公告
公司于2014年7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4日起停牌。
01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14年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并于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27日起复牌。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标的资产的出售方(下称“资产出售方”)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购买标的资产的持有人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称“大唐集团”)、湖南湘投地方电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地电公司”)、大唐耒阳发电厂(下称“耒阳电厂”)。
2、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如下:
(1)大唐集团所持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湘潭公司”)全部出资(对应60.93%权益);
(2)地电公司所持湘潭公司全部出资(对应39.07%权益);
(3)大唐集团所持大唐华银张家界水电有限公司(下称“张水公司”)35%股权;
(4)耒阳电厂全部经营性资产(包括相关负债)。
耒阳电厂出售全部经营性资产,现有所有员工按照“人随资产业务走”的原则与耒阳电厂解除劳动合同,并将与公司以标的资产设立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等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手续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办理。耒阳电厂需就员工安置方案取得职工代表大会的批准。张水公司、湘潭公司不涉及人员变动安排。
3、标的资产价格
本次公司发行股份拟购买的标的资产预估值为26亿元。标的资产的最终转让价格以经转让方确认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评估且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6月30日。
4、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公司拟以发行的股份作为对价支付方式,向资产出售方购买标的资产。
5、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6、本次发行方式
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
7、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大唐集团、地电公司、耒阳电厂。大唐集团以其所持张水公司35%股权以及所持湘潭公司的全部出资(对应60.93%权益)、地电公司以其所持湘潭公司的全部出资(对应39.07%权益)、耒阳电厂以其全部经营性资产(包括相关负债),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8、本次发行价格
本次向资产出售方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本次发行价格根据公司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计算依据: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金额除以该期间股票交易总数量)确定为每股3.05元。最终发行价格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9、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
(1)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标的资产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
(2)向各资产出售方发行的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各资产出售方拟向公司转让的标的资产价格 ÷ 标的资产总价 ×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
10、交割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约定,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公司和资产出售方应相互配合,尽快实施标的资产的交割及完成股份发行的相关工作,及时就本次发行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并就标的资产向工商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或变更登记手续。
11、期间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期间的收益由公司享有,亏损由各资产出售方向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
12、滚存利润安排
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为标的资产估值的一部分,在交割日后由公司享有。公司本次股份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13、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大唐集团、耒阳电厂认购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地电公司认购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月内不得转让。但是,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4号》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相关规定的转让不受此限。
14、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的A股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待锁定期届满后,认购人所持本次发行股票可依法在上交所进行交易。
5、本次交易之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
(二)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在进行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即:标的资产收购价格以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之和)的25%。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如下:
1、股票发行的种类和面值
为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2、发行股份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采用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3、股份的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每股3.05元,又称“发行底价”)。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经授权的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共同确定发行价格。
4、股份的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规模÷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可视发行时市场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最终股份发行数量。
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目的所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该等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自营账户)及其他合法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6、锁定期
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目的所发行股份,在发行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在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股票可依法在上交所进行交易。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的流动资金。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
三、《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新安股份(600596)
新安股份关于与俄罗斯国家科学中心“元素有机物化学技术研究院”签订科技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俄罗斯国家科学中心“元素有机物化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俄罗斯元素院”)近日签订科技合作协议书。
俄罗斯元素院是俄罗斯硅产品科研领域里主要的研究机构,拥有科研成果转化为产业的丰富经验,在硅产品领域有大量的基础及应用性研究成果。
公司与俄罗斯元素院相互视对方为战略合作伙伴,共同致力于发展科研和中试领域的科技互动和合作,组织开展新产品的联合科研及未来生产的活动。
云南城投(600239)
云南城投关于股票交易复牌的公告
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4年10月27日复牌。
第七届董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已经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详细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六个月内实施;
(3)发行数量、认购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数量776,699,027股股票。其中,省城投集团认购291,262,135股,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194,174,757股,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194,174,757股,歌斐诺宝(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97,087,378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前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上述认购方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和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10月27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5.15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前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5)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均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8)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9)本次发行申请有效期
本次发行申请的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3、《关于的议案》。
4、《关于的议案》。
5、《关于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8、《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修订的议案》。
10、《关于制订的议案》。
11、《关于修订的议案》。
12、《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关联法人购房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13、《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14、《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更正公告
公司于2014年10月2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临2014-088号、临2014-089号、临2014-090号、临2014-091号)披露日期均写为2014年10月27日,现全部更正为2014年10月25日,其余内容并无任何变动。
中国玻纤(600176)
中国玻纤公布2014年第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3302元,稀释每股收益0.3302元,每股净资产4.4444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7.4294%,加权净资产收益率7.5858%;营业收入4417209388.7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88135749.34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72979861.2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878292591.52元。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 审议通过了《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曹江林、张毓强、蔡国斌、常张利、周森林、裴鸿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李怀奇、储一昀、陆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本议案如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同意陈学安、胡金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赵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本议案如获得监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15:00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9:30-11:30、13:00-15:0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网络投票代码:738176;投票简称:玻纤投票。
对外担保公告
担保情况概述
1、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12.53 亿元人民币及4,500 万美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1 年
债权人: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桐乡支行、中国银行桐乡支行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申请的以下贷款提供担保:
(1)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4,500 万美元贷款,期限1 年;
(2)向中国农业银行桐乡市支行申请的7.32 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 年;
(3)向中国银行桐乡支行申请的5.21 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 年。
2、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1.74 亿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5 年
债权人: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为其全资子公司巨石成都在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
申请的人民币1.74 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5 年
3、被担保人名称:巨石攀登电子基材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1.3 亿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1 年
债权人:中国银行桐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桐乡支行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为其全资子公司巨石攀登申请的以下贷款提供担保:
(1)向中国银行桐乡支行申请的1 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 年;
(2)向中国农业银行桐乡支行申请的人民币0.3 亿元贷款,期限1 年。
5、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2.5 亿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1 年
债权人:招商银行嘉兴分行
巨石成都为巨石集团在招商银行嘉兴分行申请的2.5 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 年。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4 年(自公司召开2013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召开2014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由公司本部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以及由巨石集团为其子公司(包括海外子公司)或巨石集团子公司为巨石集团贷款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152.1 亿元人民币和4.4 亿美元。
在公司及巨石集团、巨石成都提供上述担保后,累积已提供的担保未超过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
武钢股份(600005)
武钢股份复牌公告
因公司正在筹划部分资产置换事宜,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13日起停牌。
在前述停牌期间,公司完善了本次资产置换的相关方案,并提交公司2014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特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0月27日复牌。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通过《关于公司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减少关联交易,提升公司钢铁主业一体化经营和抗风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公司拟与公司控股东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进行资产置换。
二、通过《关于本次资产置换相关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意见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资产置换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2014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4,849,566.90万元。
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2月15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拟以其合法持有的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鄂钢公司”)77.60%股权(作为置出资产)与公司控股股东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武钢集团”)合法持有的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国贸”)100%股权(作为置入资产)进行置换(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资产置换”)。
本次交易后,武钢国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公司置出了因市场变化等客观情况导致盈利能力较低的鄂钢公司。
本次资产置换的交易标的鄂钢公司、武钢国贸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审计,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评估。鄂钢公司所属土地已经武汉汉信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前述审计、评估的基准日为2014年6月30日。本次交易的价格以中企华出具并经武钢集团备案的相关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最终确定置出资产作价362,859.35万元,置入资产作价411,417.50万元,置换差价部分48,558.15万元将由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武钢集团补足。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运盛实业(600767)
运盛实业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因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川集团”)正在筹划与上市公司发展相关的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27日起停牌。
九川集团承诺,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公告有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复牌。
天津松江(600225)
天津松江于2014-10-27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投票日期:2014年 10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225 松江投票 2个 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总议案 特别提示: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 99.00
1 关于制定《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
2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梅江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新乡市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展期协议的议案 3.00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持有“天津松江”的投资者,对《关于制定的议案》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738225 松江投票 买入 1.00 1股 同意
738225 松江投票 买入 1.00 2股 反对
738225 松江投票 买入 1.00 3股 弃权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中国石化(600028)
中国石化关于蔡希有先生辞职的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或“本公司”)董事会已收到蔡希有先生的辞职报告。蔡希有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中国石化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高级副总裁职务。蔡希有先生确认其与中国石化董事会之间没有不同意见,也没有任何有关其辞任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高级副总裁的事宜须提呈中国石化的股东注意。
蔡希有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他的辛勤工作及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兖州煤业(600188)
兖州煤业公布2014年第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4元,稀释每股收益0.4元,每股净资产8.2349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4.8259%,加权净资产收益率4.89%;营业收入47933380000.0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54607000.00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324192000.0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0502574000.00元。
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开展保本理财业务的议案、关于向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批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5-2017年度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项目及上限金额的议案》,
兖州煤业2015-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上限金额及主要预测依据如下:
1.《材料物资供应协议》下的关联交易2015-2017年每年预测上限金额分别为138,700万元、154,400万元、171,900万元。
2.《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下的公司接受兖矿集团劳务及服务的关联交易2015-2017年每年预测上限金额分别为249,660万元、264,190万元、277,720万元。
3.《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下的公司向兖矿集团提供劳务及服务的关联交易2015-2017年每年预测上限金额分别为31,164万元、41,470万元、60,434万元。
4. 《保险金管理协议》下的关联交易2015-2017年每年预测上限金额分别为150,183万元、157,691万元、165,578万元。
5.《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设备租赁协议》下的关联交易2015-2017年每年预测上限金额分别为582,715万元、656,070万元、733,425万元。
6.《电力及热能供应协议》下的关联交易2015-2017年每年预测上限金额分别为14,260万元、14,370万元、14,480万元。
7.《金融服务协议》下的公司在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矿财务公司”)2015-2017年每年存款上限金额预计均为300,000万元;2015-2017年兖矿财务公司为公司综合授信每年预测上限金额均为225,000万元;兖矿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票据贴现费用及结算服务手续费(以下简称“金融服务手续费”)2015-2017年每年预测上限均为4,395万元。
(三)批准《关于对“专项储备”余额进行重分类调整的议案》
批准公司将“资本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下的18.21亿元重分类至“专项储备”科目核算。
本次重分类是中国会计准则下“股东权益”内部科目的调整,对股东权益总额、资产总额及损益无影响,对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报表无影响。
(四)批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五)批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
(六)批准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2月12日上午9点30分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12日9:30-11:30和13:00-15:00,审议《关于确定2015-2017年度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项目及上限金额的议案》。
网络投票代码:738188;投票简称:兖煤投票。
物产中大(600704)
物产中大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目前,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深化改革整体上市方案,并就有关事项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论证。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5个工作日(含停牌当日)。
小商品城(600415)
小商品城关于与滨江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与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集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四川金顶(600678)
四川金顶公布2014年第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463元,稀释每股收益-0.0463元,每股净资产0.122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37.9135%,加权净资产收益率-31.4%;营业收入32183311.7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6142615.6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2137936.9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2577444.06元。
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为亏损。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正在按照计划努力推进矿山石灰石800万吨/年技改工作,但因为资金限制及技改完成形成生产能力还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导致公司可开采、销售矿石量受到较大的影响,且新项目年产60万吨活性氧化钙生产线和物流园区项目尚未正式投入运营,由于氧化钙生产和物流运营是公司新进入的生产经营领域,生产情况以及市场运营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公司根据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烟商初字第194、195号《民事判决书》,按照相关规定在本期计提了相应预计负债。
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目前,因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4年10月27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30日。
公司正在按照计划努力推进矿山石灰石800万吨/年技改工作,但因为资金限制及技改完成形成生产能力还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导致公司可开采、销售矿石量受到较大的影响,且新项目年产60万吨活性氧化钙生产线和物流园区项目尚未正式投入运营,由于氧化钙生产和物流运营是公司新进入的生产经营领域,生产情况以及市场运营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公司根据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烟商初字第194、195号《民事判决书》,按照相关规定在本期计提了相应预计负债。因此,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为亏损。
棱光实业(600629)
棱光实业重大资产重组复牌公告
因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5月20日起连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4年10月24日,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议案,并于2014年10月25日披露。
根据相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4年10月27日起复牌交易。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包括三部分:(1)重大资产置换;(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3)股份无偿划转。即公司拟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与现代集团持有的华东院100%股权进行等值资产置换;置换后差额部分由公司向现代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国盛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72,060,550股A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现代集团。该三部分内容互为前提、互为条件、同步实施。
1. 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
公司拟以拥有的拟置出资产与现代集团持有的拟置入资产进行等值资产置换;置换后差额部分由公司向现代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国盛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72,060,550股A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现代集团。该三部分内容互为前提、互为条件、同步实施。
2. 逐项审议通过《重大资产置换方案》
(1)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拟置出资产为公司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本次交易的拟置入资产为现代集团持有的华东院100%的股权。
(2)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所涉及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作价依据为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截至2014年3月31日(以下简称“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而出具的、且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认。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以201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本次交易的拟置出资产预估值约为9.6亿元。拟置入资产预估值约为10.8亿元。拟置入资产预估值与拟置出资产预估值的差额约为1.2亿元。
(3)资产置换
公司以拥有的拟置出资产,与现代集团持有的拟置入资产进行等值资产置换,拟置出资产由现代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以下简称“资产承接方”)予以承接。
(4)置换差额的处理方式
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置换后差额部分,由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向现代集团购买。
(5)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交易标的损益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拟置出资产运营所产生的损益归现代集团指定的第三方享有或承担。
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如拟置入资产产生的利润为正数,则该利润所形成的权益归公司享有;如拟置入资产产生的利润为负数,则由现代集团以现金全额补偿公司。
(6)拟置出资产的人员安置情况
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与拟置出资产相关的公司现有员工的劳动关系、组织关系、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工作,其他依法应向员工提供的福利,以及公司与员工之间之前存在的其他任何形式的协议、约定、安排和权利义务等事项在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交割完成后均由资产承接方继受,安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资产承接方承担。
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职工安置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7)交易标的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30日内,公司与现代集团协商确定资产交割日。在资产交割日,公司与现代集团应就交易标的资产交割事宜签署资产交割协议或确认书。无需办理过户登记的资产权属自资产交割日起发生转移,需要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资产权属由公司与现代集团在资产交割协议或确认书中确定自过户登记日或资产交割日起发生转移。
自资产交割日起30日内,公司应将拟置出资产业务相关的文件资料移交给资产承接方;自资产交割日起45日内,公司应配合现代集团办理华东院100%股权的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中,交易一方因违反《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和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除外。因交易一方的违约行为而使《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不能完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交易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12)个月。
3. 逐项审议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现代集团。
现代集团以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双方交易标的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认购公司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以下简称“定价基准日”)。
公司本次向现代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0.8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将根据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且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评估值的差额和发行价格确定。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预估值约为10.8亿元、拟置出资产预估值约为9.6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用于支付资产置换差额约为1.2亿元。按照本次发行价格10.85元/股计算,公司将向现代集团非公开发行总计约11,059,90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折股数不足1股的余额部分由现代集团赠与公司,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5)锁定期
本次交易完成后,现代集团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至现代集团名下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转让。
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上述相关认购方本次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上述相关认购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且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6)滚存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发行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7)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期满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提交股
云维股份(600725)
云维股份公布2014年第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92元,稀释每股收益-0.92元,每股净资产1.3201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69.7839%,加权净资产收益率-51.6%;营业收入4674391235.6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67693715.5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77715740.5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813502937.17元。
根据公司前三季度经营结果,公司原材料供应和产品市场价格及需求情况,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公司累计利润仍为亏损。
另,于2014-10-27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一、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二、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27日(星期一)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三、投票代码:738725;投票简称:云维投票;总提案12个
四、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一次性表决方法: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和议案2采取累积投票制,不适用一次性表决方式,而除采用累积投票制外的其他提案只有一项,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不设一次性表决,所有提案进行分项表决。
3.分项表决方法: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如下表:
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1 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逐项表决) 1.00元
1.01 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建嵩 1.01元
1.02 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林力 1.02元
1.03 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凡剑 1.03元
1.04 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左爱军 1.04元
1.05 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文平 1.05元
1.06 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谢敏 1.06元
1.07 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亚明 1.07元
1.08 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曹一平 1.08元
1.09 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徐毅 1.09元
2 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逐项表决) 2.00元
2.01 第七届监事候选人:苟光亮 2.01元
2.02 第七届监事候选人:徐石乔 2.02元
3 公司关于拟使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3.00元
4.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注:因公司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监事,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共有 5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组,拥有 500 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3.投票举例
(一)分项表决(非累积投票制):
1.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最后一项提案《公司关于拟使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725 买入 3.00元 1股
2.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最后一项提案《公司关于拟使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725 买入 3.00元 2股
3.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最后一项提案《公司关于拟使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725 买入 3.00元 3股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 100 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 5 名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五、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本次会议有多项表决事项,股东仅对某项或者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处理。
方兴科技(600552)
方兴科技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因本公司控股股东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本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9月29日起开始停牌。
经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公司拟进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于2014年10月13日披露了《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目前,相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积极论证重组方案。因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黑牡丹(600510)
黑牡丹2013年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1、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黑牡丹”)公开发行不超过17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62号文核准。
2、本期债券总额为人民币8.5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85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
3、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但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持续活跃的交易。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导致不能以合适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4、本次债券评级为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49.29亿元(2014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6.33%,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5.76%;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30亿元(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5.30%-6.5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14年10月28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10月29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0.2亿元和8.3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9、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认购网上发行份额。本期债券的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78”,简称为“13牡丹01”。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751978”将转换为上市代码“122336”。参与本期债券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即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10、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认购,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代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2013年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开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情况进行配售。
13、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所回售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14、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4年10月29日,起息日为2014年的10月29日。
15、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0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17、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9年10月29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17年10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8、、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至发行结束日,主承销商应购入本期发行的8.5亿元债券的未售出部分。
19、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14年10月27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
T-1日 (2014年10月28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14年10月29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上认购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 网上认购的剩余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如有)
T+1日 (2014年10月30日) 网下认购日
T+2日 (2014年10月31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15: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联席主 - 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3日 (2014年11月3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双良节能(600481)
双良节能于2014-10-27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投票日期及投票时间:2014年10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481 双良投票 1 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内容 申报价格
1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份制改制及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1.00元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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