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上市公司公告
2014-11-20 09:01:30 互联网
中珠控股(600568)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控股”)全资子公司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制药”)因经营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流动资金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一年,中珠控股提供信用担保。
以上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潜江制药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已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12.236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79%。公司无逾期担保。
亚盛集团(600108)
亚盛集团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1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增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相关决议,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高资金的收益,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在交通银行永昌路支行原有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交通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
2、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产品风险评级:极低风险产品(1R),本评级为交通银行内部评级
5、购买理财产品金额:5,000万元
6、投资范围:
本理财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交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于货币市场和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债券市场工具及金融衍生产品等。
7、该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4.3%
8、认购期限: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认购该理财产品,拟投资时间为30天。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通银行兰州永昌路支行无关联关系
大洲兴业(600603)
大洲兴业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现场会议时间: 2014年11月25日(星期二) 14:30;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11月25日(星期二) 14:00-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24日 15:00至2014年11月25日 15:00止;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0日(星期四)。
会议审议事项:关于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调整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事项。
同达创业(600647)
同达创业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27日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9日
会议地点:上海浦东大道2601号上海双拥大厦3楼多功能厅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审议事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等事项。
三峡水利(600116)
三峡水利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96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2,747,90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美罗药业(600297)
美罗药业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在论证和协商过程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有研新材(600206)
有研新材关于重大资产出售获得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告
经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第六十六次会议和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研新材拟实施重大资产出售,将持有的硅板块全部资产和负债出售给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及其摘要》。
2014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顺义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国泰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国泰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公司”)股权转让事宜批复如下:
同意国泰公司投资方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国泰公司69.57%的股权,国晶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国泰公司30.43%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股权转让后,国泰公司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合同、章程废止。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国旅联合(600358)
国旅联合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1月19日收到独立董事李智勇先生的辞职报告: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和《执行中组发[2013]1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要求,李智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李智勇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智勇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李智勇先生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万华化学(600309)
万华化学关于境外子公司境外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2014年10月17日,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同意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万华化学(香港)有限公司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Wanhua Chemical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 Ltd.作为发行人(“发行人”),拟在境外发行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人民币)的人民币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14-26 号”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年11月19日,发行人已经在香港完成了10亿元人民币债券的发行。上述债券已经获准于2014年11月20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及买卖(代号:85703)。本次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如下:
1. 发行人:Wanhua Chemical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 Ltd.。
2. 担保人:公司。
3. 发行规模:10亿元人民币债券。
4. 债券期限:3年,到期日为2017年11月19日。
5. 债券利率:票面年息为4.5%,每半年支付一次。
6. 承销商:摩根大通及汇丰银行。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在符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用于公司境外下属公司一般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境外贷款等。此举有利于扩大公司的海外影响力,并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
恒顺醋业(600305)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镇江百盛商城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镇江百盛商城有限公司50%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实施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如下: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转让镇江百盛商城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凤凰光学(600071)
凤凰光学关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近日,本公司从第一大股东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获悉: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占公司总股本的1.68%,质押期限自2014年11月19日至2015年5月19日。上述质押已于2014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93,712,6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46%,其中: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4,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6%。
均胜电子(600699)
均胜电子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于2014年11月13日披露《均胜电子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13日起停牌。
停牌后,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该重大事项,目前初步确定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由于本次发行涉及海外资产的收购,公司及相关各方之间沟通协调存在一定难度,完成相关工作所需时间较长。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仍然在商讨、论证和完善过程中,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江苏索普(600746)
江苏索普七届一次董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一致同意选举尤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尤廉先生同时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一致同意选举胡宗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三、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范立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四、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范立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黄镇锋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
五、 关于设立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六、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许宝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上海能源(600508)
上海能源关于宋密女士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告
近日,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宋密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宋密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不足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宋密女士、贾成炳先生的辞职申请(贾成炳先生辞职情况详见公司[临2014-018]公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二名独立董事填补缺额后生效。在此之前,宋密女士、贾成炳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工大高新(600701)
工大高新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4年11月13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13日起停牌不超过30日。
目前,公司与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上海梅林(600073)
上海梅林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01号)。
根据核准批复的要求:
一、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将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2014年9月26日公告的上海梅林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等},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3,460,000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14,250,000元(含发行费用)。
二、本次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三、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上海机场(600009)
上海机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名单的议案。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开创国际(600097)
开创国际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7,148,01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1月26日
华业地产(600240)
华业地产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10月16日起停牌。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披露了《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组织相关中介机构推进各项工作, 因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国栋建设(600321)
国栋建设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1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为控股股东国栋集团房地产开发项目“国栋·南园贰号”按照国家建筑法规的相关要求,须将该项目由原确定的工程施工管理调整为由公司进行施工总承包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太极集团(600129)
太极集团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太极集团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1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太极集团重庆阿依达饮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为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东方通信(600776)
东方通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定向资产管理的公告
近日公司与中信证券、杭州银行签署《中信证券杭州银行东信1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并根据该合同向中信证券发出投资委托书,委托中信证券投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资产金额:¥1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整。
委托管理期限:12个月
融入方: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
质押股票:聚光科技(股票代码:300203)流通股1146万股
约定利率:9.1%/年,其中委托人预期净收益率为8.9%/年。
以上定向资产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短期投资金额为 5.506 亿元人民币,故本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由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决策后实施。
美克家居(600337)
美克家居于2014-11-20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1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0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337 美克投票 10 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内容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1-10号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0项提案 99.00元 1股 2股 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0
1.01 选举寇卫平先生为公司董事 1.01
1.02 选举陈江先生为公司董事 1.02
1.03 选举冯东明先生为公司董事 1.03
1.04 选举赵晶女士为公司董事 1.04
1.05 选举黄新女士为公司董事 1.05
1.06 选举张建英女士为公司董事 1.06
1.07 选举陈建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07
1.08 选举李大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08
1.09 选举李季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09
2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0
2.01 选举甄靖宇先生为公司监事 2.01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公司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及监事,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
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候选人共有9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9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中国联通(600050)
中国联通2014年10月份业务数据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布2014年10月份统计期间内业务发展数据表,详情如下:
2014年10月份
一、移动业务
移动用户累计到达数 29,774.7万户
移动用户本月净增数 67.7万户
其中:移动宽带用户累计到达数(注1) 14,685.9万户
移动宽带用户本月净增数(注1) 114.9万户
二、固网业务
固网宽带用户累计到达数 6,874.2万户
固网宽带用户本月净增数 26.0万户
本地电话用户累计到达数 8,327.8万户
本地电话用户本月净增数 (59.0)万户
注:1.移动宽带用户包含3G和4G LTE用户。
2. 二零一四年十月份的所有累计到达数截至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24:00止。
3. 二零一四年十月份的所有本月净增数的统计周期为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0:00至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24:00。
4. 移动宽带用户本月净增数包含40.3万无线上网卡用户。
青山纸业(600103)
青山纸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交易异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一、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10月13日起停牌。2014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28日起继续停牌。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还在筹划中。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股票异常交易监管通知》)第五条之规定,特此风险提示如下:
1、公司股价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偏离值超过20%。
2、公司股票停牌前,部分股票账户的交易存在异常。
3、在本公司重组停牌前,公司及有关各方严格控制内幕消息知情人范围。上述股票交易异常情形尚待相关方进一步核查,公司决定继续推进重组进程,并根据相关进展及时补充和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根据《股票异常交易监管通知》,如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本次重组进程将被暂停并可能被中止。
凯乐科技(600260)
凯乐科技关于并购重组标的公司上海凡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收到相关批复的公告
2014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并购重组标的公司上海凡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凡卓”)发来的《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凡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注销批准证书的批复》(沪奉府项批[2014]446号)文件。
公司本次并购重组因标的公司上海凡卓为中外合资企业,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需要得到有权限的外商投资审批机关的批准;而根据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发布的《上海市商务委关于下放外商投资审批管理权限的通知》(沪商外资(2009)433号)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的商务主管部门具有相应的外商投资审批管理权限,有权批准上海凡卓股权转让并注销批准证书。上海凡卓于2014年11月7日通过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提交了“上海凡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及企业性质变更的申请”,并于11月18日自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收到上述批复。
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并联审批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同意“上海凡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注销批准证书。
二、同意本次并购重组的交易对方上海卓凡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新一卓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博泰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杭州灵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海汇润和投资有限公司、Blue Gold Limited(蓝金有限公司)、众享石天万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拥有的上海凡卓股权连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公司。同时缴销文号为“商外资沪奉合资字[2012]2229号”批准证书。
三、此次股权转让后,上海凡卓性质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企业名称保持不变。
四、接到该批文后,在规定期限内在工商、税务、外汇等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1月19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尹光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组发【2013】1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精神,请求辞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尹光志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最低要求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因此尹光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公司董事会已接受尹光志先生的辞呈,并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铜峰电子(600237)
铜峰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资控股安徽中威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公司拟对安徽中威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增资7000万元,增资后该公司注册本增加至1亿元,本公司将占增资后公司的70%股权,该议案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关于增资控股安徽中威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申请7000万元项目贷款的议案。
公司实施的两条聚丙烯薄膜生产线搬迁改造项目尚有部分资金缺口,鉴于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前决定向中国工商银行铜陵分行申请的7000万元项目贷款未实施,公司现决定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申请7000万元项目贷款,具体贷款条件及业务要素以公司届时与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文本为准。
南京高科(600064)
南京高科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1月1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关于增加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额度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高峰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天华院(600579)
天华院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更正公告
本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2014-031号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定,现将《通知》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中“投票流程”作如下两处予以更正。
精工钢构(600496)
精工钢构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26日(周三)下午14:30,会议签到时间为14:00-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会议召开方式及地点: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形式召开。
现场会地点在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159号莲花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公司部分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南京新百(600682)
南京新百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潘利建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陈锡宁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关于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近日,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檀加敏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檀加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檀加敏先生的辞职报告至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檀加敏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浙大网新(600797)
浙大网新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继续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二年。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000925.SZ)的400万股股份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的人民币4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期限一年。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000925.SZ)的360万股股份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36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期限三年。
钱江生化(600796)
钱江生化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钱江生化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1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武钢股份(600005)
武钢股份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汉阳棒材厂、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检验中心、武钢(广州)钢材加工有限公司等下属公司于2014年1月至11月间合计获得政府补助金额53,256,454.92元。
珠江实业(600684)
珠江实业第八届董事会议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11月14日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湖南珠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我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湖南珠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公司”)进行增资。其中,我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9700万元,占本次增资金额的98.5%,我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珠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本次增资金额的1.5%。此次增资后,湖南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0000万元,我司持有其98.5%股份,我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公司持有其1.5%股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2亿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2亿元,借款年利率为7.8%,借款期限为:自贷款到账之日起至2016年5月30日。
三精制药(600829)
三精制药涉及诉讼公告
一、本诉被告的案情概述
(一)、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精制药”或“公司”、“被告”)于近日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的(2014)哈一民初字第115号《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原告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或“省七建”)诉被告三精制药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3,000万元。
(二)、案件事实和理由
原告认为:被告三精公司委托原告建设三精女子医院综合楼项目(下称项目),被告以支付原告委托开发费用和施工费用的合作方式进行建设,2009年,原被告签订《三精女子专科医院综合楼工程补充协议书》(下称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义务,但是被告多次违反约定,致使三精女子医院综合楼项目在2010年6月被迫停工,虽经原告多次申请,但是被告至今拒绝复工建设。
现三精女子医院综合楼项目临大成街一侧(A栋)主体已施工至12层完毕,另一栋(B栋)主体施工至23层完毕,封闭维护19层施工完毕。依据补充协议书第八条第三款,施工至20层付款叁仟万元(3,000万元)人民币,因此被告应当依据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3,000万元。
(三)、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履行《三精女子专科医院综合楼工程补充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指令原告立即复工建设三精女子专科医院综合楼工程。
2、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原告工程款叁仟万(3,000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诉讼反诉的案情概述
(一)、本次诉讼反诉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4年11月14日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反诉请求,反诉涉案金额9,774万元。本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获悉,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4年11月17日将公司反诉状等送达省七建。
(二)、案件事实和理由
反诉人(三精公司)认为:反诉人与被反诉人就合作建设三精女子医院综合楼项目,于2008年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合同已在建委备案)、《协议书》及《补充协议》。2009年双方签署补充协议书, 并同意将2008年签订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予以解除。补充协议书约定由被反诉人负责办理从项目立项与承包范围内的竣工验收、备案及房产产权登记的全部工作,并负责项目实施进程中出现的处罚、争议和纠纷。项目自2008年开工起,被反诉人在明知项目规划的情况下,违反相关规划审批等要求进行施工,多次遭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工程进展缓慢,在2010年4月,被反诉人在未接到反诉人开工通知的情况下擅自复工进行建设,并无图施工。期间,反诉人及监理单位多次向被反诉人发函明确表态不允许开工,但被反诉人置若罔闻;另外,在2010年5月,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达《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后,被反诉人公然继续违法建设,直至2010年6月停工。
截至目前,该工程因被反诉人违法建设仍处于停工状态。反诉人为维护自身权益,提起反诉。
(三)、诉讼请求
1、请求解除双方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三精女子专科医院综合楼工程补充协议书》;
2、被反诉人拆除项目B座12层以上违章建筑,并承担相应的拆除和清理场地费用;
3、被反诉人向反诉人返还反诉人超额支付的工程款项共计人民币46,648,770元;
4、被反诉人赔偿因其违约给反诉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1,090,861.5元。
三、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案件
2011年9月及2012年9月,省七建因停工损失费用向哈尔滨仲裁委两次申请仲裁,主张2009年度以及2010年6月13日至2012年10月1日停工损失,经审理,仲裁委裁决三精制药于2012年6月及2013年1月分别向省七建支付合计约2,200余万元停工补偿费用。省七建于2013年1月就两次裁决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分别于2014年4月和9月对三精制药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目前该案执行情况为三精制药被扣划400万元人民币并已被法院划转至省七建,三精制药尚有一帐户内资金被法院冻结,冻结金额为2,000万元。
目前案件尚处于受理阶段,案件后续进展尚需履行必要程序,案件最终结案时间及结果尚不能预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啤酒花(600090)
啤酒花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9月23日起停牌。
截至本公告日,交易各方尚未签订本次交易的框架协议,且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及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公司、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仍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天津松江(600225)
天津松江关于股东股权变动的公告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通”)通知,华鑫通由于经营需要,于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本公司股票1604.86万股,相关股票由华恒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鑫”)接手。
截至2014年11月13日,华鑫通持有本公司股票股数为零,华恒鑫持有本公司股票股数为2967.52万股(另有145万股通过约定式购回交易过户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通及华恒鑫的关联公司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股票股数为2166万股。三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5133.5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0%。
华鑫通、华恒鑫及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新沃鼎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系其同一实际控制人。
首开股份(600376)
首开股份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首开股份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1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发行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为苏州首开龙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等事项。
狮头股份(600539)
狮头股份股东减持公告
2014年11月19日,公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本公司股票“狮头股份”的函。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1月18日,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41,8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7%。
康缘药业(600557)
康缘药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相关情况的说明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缘药业”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包括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汇添富—康缘资产管理计划。其中汇添富—康缘资产管理计划有关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汇添富—康缘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委托人为康缘药业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连云港康缘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其中康缘药业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拟认购1.08亿元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连云港康缘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拟认购1.32亿元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拟认购汇康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人员包括康缘药业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出具的承诺和声明
(一)康缘药业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的承诺函
“1、汇添富—康缘资产管理计划为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本人作为汇添富—康缘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委托人承诺:自康缘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本人不转让持有的汇添富—康缘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
2、本人将根据《汇添富—康缘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时、足额认购汇添富—康缘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采用特定投资者直接独立出资方式设立,不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
(二)连云港康缘医药商业有限公司的承诺函
“1、汇添富—康缘资产管理计划为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本公司作为汇添富—康缘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委托人承诺:自康缘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本公司不转让持有的汇添富—康缘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
2、本公司将根据《汇添富—康缘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时、足额认购汇添富—康缘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采用特定投资者直接独立出资方式设立,不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
神马股份(600810)
神马股份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工商银行平顶山分行等四家银行对平煤神马美国有限公司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于规范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收购股权的议案。
佳都科技(600728)
佳都科技全资子公司项目预中标公告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科佳都”),参与了广州市轨道交通九号线一期、十三号线首期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G2014-1900)的公开招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中标候选人信息进行了公示,新科佳都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涉及项目金额8929.75万元。
现将相关预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 预中标项目的主要内容
公司预中标项目为广州市轨道交通九号线一期、十三号线首期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项目,预中标金额为8929.75万元。
二、 预中标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预中标金额为8929.75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4.22%,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项目亦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大龙地产(600159)
大龙地产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有限”)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014年11月18日,大龙有限出资20,000万元,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购买稳健系列人民币62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产品代码:SRB1411066),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稳健系列人民币62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4、本金:20,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4.19%
6、产品收益起始日:2014年11月18日
7、产品到期日:2015年1月19日
8、资金来源:控股子公司大龙有限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北京银行无关联关系。
迪马股份(600565)
迪马股份关于公司子公司获得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蓝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森地产”)于2014年11月19日通过参与上海市南泉北路201号市土地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成功竞得浦东新区惠南镇东城区A11-3地块(地块公告号:20141350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成交确认书【沪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挂字201413501】。
一、项目简介
项目土地总面积66,071.80平方米 ,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为1.8,出让年限为70年,成交总价155,700万元。蓝森地产拥有该项目100%权益,后续将设立全资子公司承接该项目开发建设。
浪莎股份(600137)
浪莎股份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短信告知,并向本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证实:该公司2013年11月5日将其所持本公司2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用于质押借款担保,质押期限12个月(详见2013年11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12个月质押期限到期,该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所持本公司2000万股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该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149.5355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68%。解除质押2000万股后,该公司仍质押本公司股份2149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1.79%。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短信告知,并向本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证实:该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2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用于质押借款担保,并于2014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该项股权质押期限自2014年11月18日质押登记日起,至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期限为12个月。
该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149.5355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68%。截止2014年11月19日,该公司已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4149.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9.99%。
尖峰集团(600668)
尖峰集团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595号文核准,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第一期3亿元人民币已于2013年6月7日发行完毕。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
2014年11月19日,发行人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为5.09%。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4年11月20日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公开发行(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86”,简称为“13尖峰02”),于2014年11月20日、2014年11月21日和2014年11月24日面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协议发行。
用友软件(600588)
用友软件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20日起停牌。
宏达矿业(600532)
宏达矿业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11月19日接到控股股东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宏达”)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4年11月17日,淄博宏达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将所持本公司股份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1月1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5月17日。
截止到本公告日,淄博宏达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25,7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4.86%。
钱江水利(600283)
钱江水利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钱江水利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1月19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4年4月3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本公司与北京元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元润”)股权转让纠纷的民事诉讼案(详见公司临2014-005、017号公告),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4年6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钱江水利的委托代理人胡长泉、朱京军,北京元润的委托代理人钱育新、何强到庭参加诉讼。本公司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违约金人民币8600万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014年11月4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审理终结。
近日,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浙杭商初字第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北京元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150万元;
2、驳回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471800元,诉讼保全申请费5000元,共计476800元,由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57600元,由北京元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19200元。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来本院退费。北京元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471800元。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预交。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其他说明事项
目前根据本公司申请和法律规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被告北京元润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即冻结北京元润因受让本案的股权向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缴纳的保证金1000万元款项,冻结期限从2014年4月11日至2015年4月10日。
兴发集团(600141)
兴发集团股权质押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控股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本公司股票质押情况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4年11月19日,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121,991,3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9%)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向中国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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