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上市公司公告
2014-11-24 09:08:09 互联网
香江控股(600162)
香江控股于2014-11-24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二、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162 香江投票 2 A股股东
三、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99.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的申报价格
总议案 99.00元
1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00元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期限的议案 2.00元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股 代表同意
2股 代表反对
3股 代表弃权
四、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华远地产(600743)
华远地产于2014-11-24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含子议案) 说明
738743 华远投票 14 A股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申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价格申报如下表:
议案 - 申报价格(元)
议案1: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
- 1.1孙秋艳 1.01
- 1.2孙怀杰 1.02
- 1.3杨云燕 1.03
- 1.4张蔚欣 1.04
- 1.5唐军 1.05
- 1.6陈晓玲 1.06
议案2: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 2.1陈淮 2.01
- 2.2王巍 2.02
- 2.3朱海武 2.03
议案3: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0
- 3.1刘丽云 3.01
- 3.2闫锋 3.02
- 3.3张馥香 3.03
议案4: 关于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4.00
议案5: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的议案 5.00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本公司100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共有6名,则该股东对于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组,共拥有6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注意事项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对股东大会的多个待表决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其投票表决的部分仍然有效,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规程及投票结果统计均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万业企业(600641)
万业企业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14年11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11月24日停牌一天。
中国联通(600050)
中国联通于2014-11-24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投票规则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日期
2014年11月24日(周一)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二、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050 联通投票 1 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请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元)
1 关于选举蔡全根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1.00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百视通(600637)
百视通重大资产重组复牌公告
因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筹划涉及本公司与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换股吸收合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文化传媒类优质资产、募集配套资金等重大事项,本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5月29日起连续停牌。
2014年11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4年11月22日披露。
根据相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4年11月24日起复牌交易。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 审议通过《关于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二、 审议通过《关于同时实施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1、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双方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吸并方为百视通(600637.SH),被吸并方为东方明珠(600832.SH)。
2、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采取由百视通增发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东方明珠的方式,百视通为吸并方及存续公司,东方明珠为被吸并方。百视通拟向换股对象增发A股,并以此为对价通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东方明珠,相应的,换股对象均有权且应当于换股日将其所持有的全部东方明珠的股票(包括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因向东方明珠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而获得的东方明珠的股票)按照换股比例转换为百视通本次换股增发之A股股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百视通将成为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东方明珠的所有在册职工、资产、负债、权利、义务、业务、责任等,而东方明珠将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3、 发行股票类型和每股面值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4、 换股对象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对象为在换股日登记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处的东方明珠所有股东。
5、 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9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本着公允、对等的原则,百视通选择前20个交易日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即32.58元/股;东方明珠选择前20个交易日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即10.75元/股。有利于维护公众投资者利益。
百视通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32.58元/股。2014年7月,百视通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十股分派现金红利0.4元,经除息调整后,百视通换股价格为32.54元/股。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实施前,若百视通股权发生其它除权、除息等事项,则百视通换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东方明珠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10.75元/股。2014年8月,东方明珠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十股分派现金红利0.65元,经除息调整后,东方明珠换股价格为10.69元/股。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实施前,若东方明珠股权发生其它除权、除息等事项,则东方明珠换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换股价格,东方明珠与百视通的换股比例为3.04:1,即每1股百视通新增发行股份换取3.04股东方明珠股份。计算公式为:东方明珠与百视通的换股比例=百视通的换股价格/东方明珠的换股价格。
6、 百视通异议股东的收购请求权安排
为充分保护百视通股东的利益,减少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股价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投资损失,拟赋予百视通异议股东以收购请求权。
有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百视通异议股东应在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项的百视通股东大会正式表决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的议案时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直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同时在规定时间里履行申报程序。
行使百视通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百视通异议股东,可就其有效申报的每一股百视通之股份,在百视通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日,获得由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提供方支付的按照百视通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以下简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经除息后确定并公告的现金对价,具体价格为人民币32.54元/股。若百视通股票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定价基准日至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日期间发生其它除权、除息的事项,则百视通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7、 滚存利润安排
8、 员工安置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日之后,东方明珠的全体在册员工均由存续公司承接。东方明珠与其在合并完成日的全部在册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均由合并完成后的存续公司享有和承担,存续公司继续履行东方明珠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东方明珠的参控股子公司与其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保持不变。
9、 资产交割及股份发行
根据《换股吸收合并协议》,自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日起,东方明珠的所有档案、财务文件、文档等资料以及所有印鉴将转由存续公司保管;自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日起,东方明珠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与之相关的所有权益,均由存续公司承继,如存续公司须因前述资产承继事项办理相关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则存续公司应尽快予以办理,如暂未能办理形式上的移交手续(如房地产过户手续、对外投资权益的变更手续、车辆过户手续等等),则该等资产的实质权利、权益亦自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日起归属于存续公司;百视通和东方明珠将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各自的债权人发布有关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宜的通知和公告并将依法按照各自债权人的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双方所有未予偿还的债务、尚须履行的义务、责任在合并完成日后将仍由存续公司承担;东方明珠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日前已开展并仍须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日后继续开展之业务将由存续公司继续开展,东方明珠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日前已签署并仍须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日后继续履行的有效协议的履约主体将自合并完成日起由东方明珠变更为存续公司。
10、 锁定期安排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自其持有的东方明珠股份相应变更为百视通股份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该等通过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而取得的百视通股份,之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存续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以上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股份锁定期承诺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11、 上市地点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
海立股份(600619)
海立股份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仍处于商议过程中,依然存在不确定性,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24日起继续停牌。
中发科技(600520)
中发科技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董事会于2014年11月21日收到独立董事吕连生先生的辞职报告: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要求,吕连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吕连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吕连生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补其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吕连生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涉及诉讼公告
一、本次重大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本次涉及诉讼的案件共有二个,分别说明如下:
1、铜陵三佳商贸有限公司诉上海柏康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起诉时间:2014年10月30日;
受理时间:2014年10月30日;
原告:铜陵三佳商贸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住所地:安徽省铜陵市芜铜路原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内;
法定代表人:丁宁,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上海柏康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嘉松北路1319号;
法定代表人:顾卫康。
诉讼机构名称: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2、铜陵三佳商贸有限公司诉上海海佩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起诉时间:2014年11月12日;
受理时间:2014年11月12日;
原告:铜陵三佳商贸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住所地:安徽省铜陵市芜铜路原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内;
法定代表人:丁宁,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上海海佩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东新路248号5号楼501室F;
法定代表人:张晓啸。
诉讼机构名称: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山区人民法院。
二、诉讼案件事实、诉讼请求内容及理由
1、铜陵三佳商贸有限公司诉上海柏康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退还原告货款人民币5010000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4年4月10日,被告与原告签订一份《货物采购合同》(合同编号为:SJSM20140410),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采购SG-5规格的PVC树脂;货款为人民币5010000元;交货期为付100%货款后60天内;交货地点为原告指定;违约责任为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条件交货的,均视为延迟交货,延迟交货达7日或不能交货或不愿交货,原告均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终止合同,被告除应退还原告已经支付的款项外,还应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照实际损失计算。合同还约定了其他事项。合同签订后,原告分别于合同签订当日依约支付了100%货款,但被告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原告指定的地点交货,原告多次催促未果。2014年8月22日,原告委托律师发函催告,并通知如未交货则立即解除合同,然而,被告还是没有交货,合同即行解除,但被告也未将货款返还。
原告认为,诚信乃万物之本。被告的行为有失诚信,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原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之规定,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铜陵三佳商贸有限公司诉上海海佩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1110752元及违约金人民币111075.2元,合计1221827.2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4年2月18日,被告与原告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SJSM140218a),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采购1SG-5规格的PVC树脂;货款为人民币1110752元;交货期为合同生效后80天内;交货地点为被告指定(被告住所200公里内);付款方式为货物交付后5日内开具发票、5日内支付全部货款;违约责任为被告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延迟一天支付迟付金额的0.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10%。合同还约定了其他事项。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指定的地点交付了合同货物并开具了发票,但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原告多次催促未果。
原告认为,诚信乃万物之本。被告的行为有失诚信,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原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之规定,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上述三个案件合计涉案金额为:6,231,827.20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后期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对案件进展情况保持关注,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物产中大(600704)
物产中大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物产中大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为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4年10月13日开市起停牌。
目前,本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研究论证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小商品城(600415)
小商品城关于2014年度第二期超短融发行情况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1日发行了2014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超短期融资券名称: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4浙小商SCP002);
超短期融资券代码:011499065;
超短期融资券期限:180天;
起息日:2014年11月21日;
到期日:2015年5月20日(如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计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发行金额:人民币5亿元;
发行利率:4.45%;
主承销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
四川金顶(600678)
四川金顶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 年 7 月 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因公司第一大股东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4 年7月28 日起停牌。2014年8月27日、9月26日、10月27日公司相继披露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27日起继续停牌,并按照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目前,有关各方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进行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正在就本次资产重组预案进行论证和确定,由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钢股份(600782)
新钢股份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 【2013】 CP237号文),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 30亿元,有效期截至2015年6月5日。
2014 年 11月19日,公司成功发行 2014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资金于 2014 年 11 月21 日到公司账户。现将本期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名称 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简称 14新余钢铁CP001
代码 041458086 期限 365天
起息日 2014年11月21日 发行价格 100元/百元面值
实际发行总额 15亿元 计划发行总额 15亿元
票面利率 5.60% 计息方式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南京熊猫(600775)
南京熊猫于2014-11-24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A股股东网络投票时间调整为2014年11月21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总提案数:16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775 熊猫投票 16 A股股东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内容 申报代码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1-9号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6项提案 738775 99元 1股 2股 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如对各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内容 申报代码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738775 1.00元 1股 2股 3股
2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738775 2.00元 1股 2股 3股
2.1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 738775 2.01元 1股 2股 3股
2.2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标的 738775 2.02元 1股 2股 3股
2.3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方式 738775 2.03元 1股 2股 3股
2.4 交易价格的确定及对价支付方式 738775 2.04元 1股 2股 3股
2.5 交易标的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738775 2.05元 1股 2股 3股
2.6 交易标的的权属转移 738775 2.06元 1股 2股 3股
2.7 违约责任 738775 2.07元 1股 2股 3股
2.8 决议有效期 738775 2.08元 1股 2股 3股
3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738775 3.00元 1股 2股 3股
4 《关于审议及摘要的议案》 738775 4.00元 1股 2股 3股
5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38775 5.00元 1股 2股 3股
6 《关于公司与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议案》 738775 6.00元 1股 2股 3股
7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所涉及资产评估的议案》 738775 7.00元 1股 2股 3股
8 《关于同意报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议案》 738775 8.00元 1股 2股 3股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宜的议案》 738775 9.00元 1股 2股 3股
注:若股东需对议案二项下的8个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2.00元进行投票。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15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775 买入 99.00元 1股
2、如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775 买入 1.00元 1股
3、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775 买入 1.00元 2股
4、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775 买入 1.00元 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统计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东方明珠(600832)
东方明珠重大资产重组复牌公告
因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筹划本公司与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换股吸收合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文化传媒类优质资产、募集配套资金等重大事项,本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5月29日起连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2014年11月21日,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涉及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4年11月22日披露。根据相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4年11月24日起复牌交易。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涉及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吸收合并的双方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吸并方为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视通”),被吸并方为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吸收合并方式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采取百视通增发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东方明珠的方式,百视通为吸并方及存续公司,东方明珠为被吸并方。百视通拟向换股对象增发A股,并以此为对价通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东方明珠。相应的,换股对象均有权且应当于换股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因向本公司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而获得的本公司的股份)按照换股比例全部转换成百视通增发的A股股份。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将注销法人资格,本公司所有在册职工、资产、负债、权利、义务、业务、责任等由百视通继承和承接。
3、发行股票类型和每股面值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百视通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4、换股对象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对象为换股日登记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处的东方明珠的全体股东。
5、换股价格及换股比例
本次换股价格根据百视通和东方明珠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经除息调整后确定,由此确定换股比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09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据此,东方明珠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情况如下:
?前20个交易日均价 前60个交易日均价 前120个交易日均价
10.75元/股 11.38元/股 11.01元/股
百视通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情况如下:
前20个交易日均价 前60个交易日均价 前120个交易日均价
32.58元/股 34.64元/股 37.82元/股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本着公允、对等的原则,东方明珠选择前20个交易日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即10.75元/股;百视通选择前20个交易日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即32.58元/股。有利于维护公众投资者利益。
东方明珠的换股价格为东方明珠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以下简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10.75元/股。2014年8月,东方明珠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十股分派现金红利0.65元,经除息调整后,东方明珠换股价格为10.69元/股。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实施前,若东方明珠股权发生其它除权、除息等事项,则东方明珠换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百视通的换股价格为百视通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32.58元/股。2014年7月,百视通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十股分派现金红利0.4元,经除息调整后,百视通换股价格为32.54元/股。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实施前,若百视通股权发生其它除权、除息等事项,则百视通换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换股价格,东方明珠与百视通的换股比例为3.04:1,即每1股百视通新增发行股份换取3.04股东方明珠股份。计算公式为:东方明珠与百视通的换股比例=百视通的换股价格/东方明珠的换股价格。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实施前,若百视通或东方明珠发生其它除权、除息等事项,则上述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6、东方明珠异议股东的现金选择权安排
为充分保护东方明珠股东的利益,减少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股价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投资损失,拟赋予东方明珠异议股东以现金选择权。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东方明珠异议股东应在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项的本公司股东大会正式表决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的议案时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直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同时在规定时间里履行申报程序。行使东方明珠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东方明珠异议股东,可就其有效申报的每一股东方明珠之股份,在东方明珠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日,获得由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支付的按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经除息后确定并公告的现金对价,具体价格为人民币10.69元/股。若东方明珠股票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定价基准日至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期间发生其它除权、除息的事项,则东方明珠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关于现金选择权的详细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选择权实施日,现金选择权的申报、结算和交割等)由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与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并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交所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如果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未能取得相关方的核准,包括但不限于百视通股东大会的批准、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导致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最终不能实施,则东方明珠异议股东不得行使该等现金选择权。
7、自愿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安排
鉴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前,百视通子公司上海文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方明珠223,854股股份,百视通本次拟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注入的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持有东方明珠27,418股股份,为避免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及上述百视通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百视通与其子公司形成交叉循环持股的情况,上海文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尚世影业有限 公司已出具承诺,自愿行使现金选择权,将所持东方明珠股份转让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8、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的生效条件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及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应自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首日起生效:
(1)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获得东方明珠股东大会批准;
(2)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百视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获得百视通股东大会批准;
(3) 百视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获得相关标的公司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4) 百视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获得相关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5)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百视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泰豪科技(600590)
泰豪科技于2014-11-24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总提案数:3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590 泰豪投票 3 A股股东
2、买卖方式:均为买入。
3、表决方式: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申报价格 表决意见 - -
- - - 同意 反对 弃权
1-3号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3项提案 99.00元 1股 2股 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序号 议案内容 申报价 表决意见 - -
- - - 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议案 以下所有议案 99.00 1股 2股 3股
1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1.00 1股 2股 3股
2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2.00 1股 2股 3股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00 1股 2股 3股
4、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二、投票举例
1、若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590 买入 99.00元 1股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590 买入 1.00元 1股
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投发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590 买入 1.00元 2股
4、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590 买入 1.00元 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信雅达(600571)
信雅达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并正在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进行论证和确定。
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恒生电子(600570)
恒生电子关于重大业务合作事项进展暨复牌公告
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恒生电子”)因筹划重大业务合作事项,经申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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