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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公布新套保办法 实行资格认定

2012-09-24 04:54:00 上海证券报
         大商所9月21日公布了新制定的《大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将自今年10月8日起开始实施。新套期保值实行资格认定和额度管理制度,将极大地便利现货企业套保交易开展、有效降低套保成本。

     新套保办法对套保资格认定进行了明确,规定从事套期保值交易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应当具备与套期保值交易品种相关的生产经营资格。在持仓额度管理方面,新套保办法规定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套期保值持仓与投机持仓合计不得超过交易所规定的投机持仓限额,需要增加套保额度的可以申请增加。

     此外,新套保办法将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有效期截止时间由交割月份前第二个月的最后交易日延长至交割月前第一个月的第九个交易日,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有效期开始时间相应由交割月份前第一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延后至交割月前第一个月的第十个交易日。

     新办法调整一般月份和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的申请截止日期和建仓要求。一般月份套期保值申请截止日期由交割月前第二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之前,延长至交割月前第二个月的最后交易日。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申请截止日期由交割月前第二个月的倒数第十个交易日之前,延长至交割月前第一个月的最后交易日。

     新套保办法实施后,套期保值客户获得的套期保值额度可在其开户会员处共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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