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对4名投资者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
2017-04-28 00:00:00 期货日报
本报讯 大商所27日通报,近日,客户刘某、周某某和刘某某分别在焦煤品种上单日开仓量超过1000手,分别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交易限额制度的有关规定,大商所决定对客户刘某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品种上当日开仓的监管措施,对客户周某某和刘某某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品种上三日开仓的监管措施。
此外,另一客户刘某某近日在焦煤品种上单日开仓量超过1000手,第一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该客户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品种上当日开仓的监管措施。
此外,另一客户刘某某近日在焦煤品种上单日开仓量超过1000手,第一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该客户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品种上当日开仓的监管措施。
热点推荐: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