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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15日起调整豆粕期权持仓限额

2017-09-12 00:00:00 证券时报网
    大连商品交易所12日发布关于调整豆粕期权持仓限额的通知,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自9月15日(星期五)结算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有的某月份期权合约中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分别不得超过2000手。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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