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正点网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财经新闻 主力数据 财经视频 研究报告 证券软件 内参传闻股市学院
你的位置: 正点财经 > 财经新闻 > 新股研究 > 正文

新股发行实施办法正式发布 证监会微博指申购风险更大

2013-12-16 00:00:00 中国白银网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作为《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要配套措施之一,新股网上申购及网下发行实施办法周五(12月13日)正式发布实施。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分别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制定并发布了沪、深市场新股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及网下发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办法)。其中,网上申购办法确定市值配售"门槛"为1万元,同时,投资者申购数量不得超过持有市值对应的可申购额度。

中国结算相关负责人指出,网上申购办法充分体现了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准则和按市值申购要求,在规则设计和流程安排上,充分考虑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

具体来看,一是合理确定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的"门槛"。经过测算和分析,网上实施办法将市值"门槛"定在1万元,保证沪深市场大多数持股投资者可取得申购资格。二是以投资者为单位计算市值、参与申购。此项规定可以防止个别投资者将持有市值分散于多个证券账户并以多个账户申购同一只新股,突破单个投资者的申购上限。三是信用证券账户内的市值合并计算。考虑到当前市场上信用交易活跃,部分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持有较高市值,将信用账户内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市值中,可以最大限度满足投资者申购需求。四是投资者申购数量不得超过持有市值对应的可申购额度。按照投资者持有市值,根据确定的规则计算投资者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该可申购额度。五是投资者可以方便、及时地通过其托管证券公司查询自己持有的市值及可申购额度。

不仅如此,为促进市场参与各方归位尽责,进一步提高新股定价的市场化程度,《意见》提出了多项指导要求。根据《意见》相关规定,网下发行办法贯彻了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配售的原则,落实了主承销商预先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等操作要求。

中国证监会周五微博发布文章称,本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调整了网上配售方式,不能保证中小投资者一定通过申购获得收益。新股发行进一步市场化后,申购新股的市场风险可能会更大。

文章称,本次改革没有简单恢复以往市值配售的做法,原有市值配售的做法已经不适应新的市场情况。而是要求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需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目的是取消"打新专业户"的申购资格,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在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

文章还认为,网上配售不按持股市值进行比例配售,同时规定申购上限为网上发行量的千分之一,有利于持股较少的中小投资者参与申购。网上发行先缴款再配售可以防止出现投资者中签后不缴款从而导致承销商大量获配无人认购股票的现象。

此外,老股转让可以增加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绝大多数公司可以通过转让老股来解决"超募"问题。约束新股发行高定价的最终决定人是投资者,投资者需审慎投资,使定价过高者难以成功发行。

中国证监会上月底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并表示,意见发布后,需要一个月左右时间进行相关准备工作,才会有公司完成相关程序。预计到2014年1月,约有50家企业能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

热点推荐:
相关资讯: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联系投稿 | 联系删稿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