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起发售2018年两期储蓄国债
2018-03-08 00:00:00 南昌日报
记者昨日从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了解到,2018年第一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以下简称第一期)和2018年第二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以下简称第二期)从3月10日起开始发售,3月19日结束。
据了解,第一期和第二期国债(以下简称两期国债)最大发行总额为300亿元,其中:第一期为150亿元,期限3年期,年利率为4.0%;第二期为150亿元,期限5年期,年利率为4.27%。投资者购买两期国债从购买之日起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
两期国债按照面值向个人发行,销售面值须为百元的整数倍。两期国债为记名国债,记名方式采用实名制,可以挂失,但不可流通转让。投资者购买两期国债后,可以到原购买机构办理提前兑取和质押贷款。但发行期最后一天(2018年3月19日)不办理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提前兑取时,利息按投资者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
据了解,第一期和第二期国债(以下简称两期国债)最大发行总额为300亿元,其中:第一期为150亿元,期限3年期,年利率为4.0%;第二期为150亿元,期限5年期,年利率为4.27%。投资者购买两期国债从购买之日起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
两期国债按照面值向个人发行,销售面值须为百元的整数倍。两期国债为记名国债,记名方式采用实名制,可以挂失,但不可流通转让。投资者购买两期国债后,可以到原购买机构办理提前兑取和质押贷款。但发行期最后一天(2018年3月19日)不办理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提前兑取时,利息按投资者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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